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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55              证券简称:豫园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28

  债券代码:155045              债券简称:18豫园01

  债券代码:163038              债券简称:19豫园01

  债券代码:163172              债券简称:20豫园0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2.90元(含税)。

  拟定2019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具体实施分配方案时,实际派发现金红利金额根据股权登记日实际的股份回购情况确定。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2019年度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报表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892,741,946.40元,根据《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三条,2019年度应提取法定盈余公积389,274,194.64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4,087,839,807.97元,加金融工具转为长投增加的未分配利润18,000,000.00元,再扣除已根据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分配的2018年度现金红利1,047,887,243.28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6,561,420,316.45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现公司拟向2019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分配的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90元(含税),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具体实施分配方案时,实际派发现金红利金额根据股权登记日实际的股份回购情况确定。

  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208,213,531.61元,按公司总股本(3,883,761,964股)扣除截至2020年2月29日回购专户已持有的股份(10,000,076股)余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90元(含税),预计现金分红的数额(含税)共计1,123,390,947.52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5.02%。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公司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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