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79 证券简称:三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78,166,798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4月2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2019年3月8日出具的《关于核准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327号)核准,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美股份”或“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9,733,761股,并于2019年4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为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限售期自2019年4月2日起12个月,限售股东为占林喜、武义美卓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美卓投资”)、武义美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美均投资”)、武义美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美润投资”)、武义美泽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美泽投资”)、施富强、李献荣、胡法祥、温国平、章孟荣、徐耀春、李子树、陈国荣、徐武平、胡喜军、吴韶明等16名股东,合计持有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78,166,7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93%,上市流通时间为2020年4月2日。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59,733,761股,总股本由376,322,694股变更为436,056,455股。上市后至今,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上市公告书,首次公开发行前涉及本次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人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如下:
截止本公告日,上述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就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出具以下核查意见: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持有人遵守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持有的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1、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78,166,798股。
2、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4月2日。
3、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七、上网公告附件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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