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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 审核意见及公示说明

  证券代码:600489              证券简称:中金黄金            公告编号:2020-010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象名单进行了内部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说明

  1、2020年3月14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布了《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含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职务及获授期权额度等信息)。

  2、2020年3月16日,公司在内部将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3月16日至3月26日。

  二、公示结果说明

  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共收到1项关于激励对象名单的信息反馈。收到信息后,监事会进行了核实,认为:

  因2名人员执行协议工资,未纳入公司统一薪酬体系,建议调减原激励对象共计2名。

  三、核查意见

  1、除本公告“二、公示结果说明”中所列信息外,其余激励对象人员(以下简称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的任职资格。

  2、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引起重大误解之处。

  3、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以及《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中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4、激励对象均为公司核心骨干人才,包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部门正副职人员、公司下属企业正副职人员、核心技术人员、骨干技术人员等。所有激励对象均与公司或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具有劳动关系或者在公司或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担任职务。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以及由上市公司控股公司以外的人员担任的外部董事,无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直系近亲属。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认为,除本公告“二、公示结果说明”中所列信息外,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其作为公司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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