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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298        股票简称:青岛港         公告编号:临2020-011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003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用于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24,943.06万元。可用于分配利润计算口径为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扣减累计亏损弥补额、母子公司计提的法定公积金及必要的其他储备金额以及公司设立时发起人股东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投入本公司的资产评估增值金额对年度净利润的影响等因素后的金额。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19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03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491,1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30,016.73万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数额占公司2019年度可用于分配利润的比例为40%,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4.30%。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0年3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基于公司长远发展需要及股东投资收益考虑制定,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不存在明显不合理或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等情形;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作出决议,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将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经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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