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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上接C117版)

  (上接C117版)

  单位: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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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集团售电成本主要由原材料、燃料及动力,人工成本、折旧及摊销以及其他成本构成。2019年本集团单位售电成本为262.6元/兆瓦时(2018年:253.8元/兆瓦时),同比增长3.5%,主要是售电量下降导致单位折旧及摊销成本增加。

  全年发电分部共耗用中国神华煤炭56.1百万吨,占耗煤总量64.5百万吨的87.0%。

  ③ 本集团合并抵销前燃煤电厂售电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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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3 铁路分部

  (1)生产经营

  2019年,本集团继续完善铁路运输组织,推进重载铁路创新,加快集疏运体系建设和环保改造,装车能力和铁路辐射范围进一步提升。努力提升2万吨列车、万吨列车开行对数,保证主通道运输能力。开通神朔沿线燕家塔凯悦、黄羊城伟华两个集装站,装车能力合计提升2,000万吨/年。工矿企业和物流园区与本集团铁路接轨的10条专用线完成审批。包神和神朔铁路沿线共8个装车点完成环保改造,有助于提升整体装车能力。包神铁路优化分层分级授权管理体系,实施人事管理、劳动用工和薪酬激励体制机制改革,运行市场化运价体系,积极推动产业升级和增运增收,“双百行动”改革取得积极进展,企业活力明显增强。

  深挖铁路运力资源,加快发展大物流业务。依托本集团运输网络分布和沿线区域经济结构特点,逐步形成服务于宁夏、蒙西地区以及河北的铁矿、锰矿疏港运输通道和化工品、矿建材料的外运通道。集装箱多式联运业务取得阶段性进展,形成了矿石、焦炭集装箱“铁水联运”全流程运输新通道。

  全年本集团自有铁路运输周转量为285.5十亿吨公里(2018年:283.9十亿吨公里),同比增长0.6%。完成非中国神华煤炭运输量120.5百万吨,反向运输量9.5百万吨,非煤货物运量19.1百万吨。全年为外部客户提供货物运输的周转量为36.2十亿吨公里(2018年:30.7十亿吨公里),同比增长17.9%;为外部客户提供运输服务获得收入为6,464百万元(2018年:5,877百万元),同比增长10.0%,占铁路分部收入的16.3%(2018年:15.0%)。

  (2)项目进展

  2019年,本集团积极推进铁路扩能工程及新线建设。神朔铁路3亿吨扩能改造工程进入开工准备阶段,预计2021年底竣工。黄大铁路建设稳步推进,山东段工程(172.6km)已于2019年10月铺通,河北段工程(44.2km)于2020年3月开工建设。

  (3)经营成果

  本集团合并抵销前铁路分部经营成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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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铁路分部单位运输成本为0.053元/吨公里(2018年:0.052元/吨公里),同比增长1.9%。

  2.4.4 港口分部

  (1)生产经营

  2019年,本集团继续提升港口作业效率,加快推进港口绿色、智慧、高效发展,保障一体化高效运营。全年本集团通过自有港口下水的煤炭销售量232.1百万吨(2018年:238.3百万吨),同比下降2.6%。黄骅港加快作业组织和船舶周转,船舶在港停时压缩约21%,船舶锚地停时压缩约27%;实现装船机远程作业,成为世界首个实现全流程设备远程集控作业的煤炭港口;粉尘治理、污水处理再利用的绿色港口发展模式获高度认可。

  港口作业能力建设稳步推进。黄骅港7万吨双向航道项目通过有关部门审查,3、4号码头开工评审工作完成。天津煤码头污水处理系统工程和珠海煤码头6号堆场等项目前期工作扎实推进。

  (2)经营成果

  本集团合并抵销前港口分部经营成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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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港口分部单位运输成本为9.1元/吨(2018年:10.7元/吨),同比下降15.0%。

  2.4.5  航运分部

  (1)生产经营

  2019年,本集团航运分部克服市场低迷、自有运力不足等不利因素,全力保障本集团内部运力需求。提高运营调度管理水平,利用船岸衔接优势进一步释放运能。持续优化与内外部港口的合作机制,积极推行“准班轮”政策,“准班轮”船舶由2018年的51艘增加至54艘。积极开拓外部优质客户,增强抵御航运市场风险的能力,全年外部客户货运量约占总货运量的59%。

  航运分部航运货运量109.8百万吨(2018年:103.6百万吨),同比增长6.0%;航运周转量89.6十亿吨海里(2018年:89.9十亿吨海里),同比下降0.3%。

  (2)经营成果

  本集团合并抵销前航运分部经营成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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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航运分部单位运输成本为0.032元/吨海里(2018年:0.035元/吨海里),同比下降8.6%。

  2.4.6  煤化工分部

  (1)生产经营

  本集团包头煤化工公司的煤制烯烃项目,主要产品包括聚乙烯(生产能力约30万吨/年)、聚丙烯(生产能力约30万吨/年)及其他少量副产品(包括工业硫磺、煤基混合戊烯、工业丙烷、混合碳四、工业用甲醇等)。煤制烯烃项目的甲醇制烯烃(MTO)装置是国内首创的大规模甲醇制烯烃装置。

  2019年,包头煤制烯烃项目连续稳定运行7,771小时,平均生产负荷达到105.6%,共生产烯烃产品615.7千吨。严格管控生产过程,产品优级品率显著提升。深入推进清洁生产,节能降耗水平进一步提高。包头煤制烯烃项目生产所用燃料煤及原料煤全部由本集团供应,煤炭运输和产品外运均使用铁路专线,保证原料供应和产品外送。

  2019年本集团聚乙烯、聚丙烯产品销售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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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包头煤化工公司的环保投入约8.04百万元,主要用于生态绿化、废水废气污染防治治理。全年煤制烯烃项目实现废水、废气达标排放,危险废物合规转移,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包头煤制烯烃升级示范项目(75万吨煤制烯烃装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上报有关部门完成技术评估。

  (2)经营成果

  本集团合并抵销前煤化工分部经营成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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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主要产品单位生产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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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 分地区经营情况

  单位: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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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对外交易收入是按接受服务及购买产品的客户所在地进行划分的。

  本集团主要在中国经营煤炭及电力的生产与销售,铁路、港口和船队运输,煤制烯烃等业务。2019年,来自境内市场的对外交易收入为238,889百万元,占本集团营业收入的98.8%,同比下降8.6%,主要原因是售电量下降。来源于境外市场的对外交易收入同比增长7.6%,主要原因是煤炭出口销售价格增长,以及境外售电收入增长。

  2019年,本公司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稳妥开展国际化经营,推进境外项目建设和运营。国华印尼爪哇7号项目1号机组于2019年12月投入商业运营,标志着印尼装机容量最大、参数最高、技术最先进、指标最优的高效环保型电站正式投产,为印尼这一“海上丝绸之路”首倡之地再添能源新地标。国华印尼南苏EMM一期项目(2×150MW)连续7年安全稳定运行无非停,2019年获得亚洲电力“年度独立发电企业(印尼)”、“年度技术创新奖(印尼)”和“年度环保提升改造奖(印尼)”三个大奖。美国宾州页岩气项目29口井正常运营,实现良好的经济回报。澳大利亚沃特马克露天煤矿项目加紧开展建设前期工作。俄罗斯扎舒兰项目可行性研究完成审批,启动初步设计工作。其他境外项目按照稳妥原则开展工作。

  3. 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3.1  2020年度经营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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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经营目标会受到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风险、不明朗因素及假设等因素的影响,实际结果可能与该等陈述有重大差异。该等陈述不构成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应注意不恰当信赖或使用此类信息可能造成投资风险。

  3.2  2020年度资本开支计划

  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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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本集团资本开支总额为195.21亿元,主要用于获取露天矿土地使用权、购置煤炭开采设备、煤矿建设等支出;黄大铁路、铁路牵引供电系统扩容改建工程等铁路项目;以及锦界煤电一体化项目三期工程(2×660MW)、胜利能源分公司发电厂一期工程(2×660MW)等发电项目。

  基于严控投资、注重质量效益等原则,本公司董事会批准2020年资本开支计划总额为318.3亿元(不含股权投资)。其中,煤炭分部资本开支中,用于输煤系统、煤矿建设等基建类支出约11.3亿元,用于采掘设备购置、环保改造等技改类支出约42.8亿元。铁路分部资本开支中,用于站台扩能改造、线路建设、设备购置等基建类支出约62.8亿元,用于牵引供电系统扩容改造、自动闭塞改造工程等技改类支出约32.2亿元。发电分部资本开支中,用于湖南永州一期项目(2×1,000MW)、国华印尼南苏1号项目(2×350MW)、国华陕西锦界三期项目(2×660MW)建设等基建类支出约104.4亿元,用于节能环保改造、电厂煤场封闭改造等技改类支出约14.8亿元。

  本集团2020年资本开支计划可能随着业务计划的发展(包括潜在收购)、资本项目的进展、市场条件、对未来业务环境的展望及获得必要的许可证与审批文件而有所变动。除了按法律要求之外,本公司概不承担任何更新资本开支计划数据的责任。本公司计划通过经营活动所得的现金、短期及长期贷款,以及其他债务及权益融资来满足资本开支的资金需求。

  第四节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 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变动说明

  本公司与国电电力以各自持有相关火电公司股权及资产共同组建合资公司,出资的相关股权和资产已于2019年1月31日完成交割。自交割日起,本公司出资的相关电厂的资产负债及2019年1月31日后的损益不再纳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核算方法变更的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16号—租赁》,本集团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其他所有租赁均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计提折旧和利息费用。本集团按照上述新修订租赁准则的衔接规定,根据首次执行日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19年年初合并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于2019年1月1日,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均为人民币927百万元。于2019年12月31日,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余额分别为人民币813百万元和821百万元。其他准则修订和会计准则解释变化未对报告期内本集团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 公司对重要前期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适用 √不适用

  4.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为本公司2019年度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预计本公司2020年1-3月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同比变动可能达到或超过50%的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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