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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50           证券简称:国海证券          公告编号:2020-30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就此进行事前审查并出具了意见,该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聘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7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0万元。

  德勤华永已连续三年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公司未发现德勤华永及为公司提供服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最近三年存在受到监管部门处罚等不良诚信情况。德勤华永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有关独立性要求,在审计过程中,能够秉承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规定开展审计工作,具备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执业能力,为公司提供专业的审计服务,出具客观、公正的审计报告,较好地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德勤华永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前身是1993年2月成立的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02年更名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2年9月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德勤全球网络的组成部分,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30楼。德勤华永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也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经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德勤华永过去二十多年来一直从事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德勤华永已购买职业保险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其所投保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

  公司审计业务主要由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以下简称德勤华永广州分所)承办。德勤华永广州分所是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分支机构,于2000年5月成立,注册地址为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28号写字楼26层01-10,14-16单元及27层01-02,16单元,具备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具有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二)人员信息

  截至2019年末,德勤华永拥有合伙人189人,从业人员7,143人,注册会计师1,191人(较2018年增加184人),其中具备证券服务经验的注册会计师超过500人。

  (三)业务信息

  德勤华永2018年度业务收入为人民币44.67亿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3.1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7.07亿元。德勤华永2018年审计公司数量超过7,000家,其中上市公司年报审计56家,为多家上市证券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有证券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四)执业信息

  德勤华永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拟为公司2020年度提供审计服务的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均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相关人员简介如下:

  1.拟任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洪锐明女士简介

  洪锐明女士,自2002年加入会计师事务所工作,2004年加入德勤华永,长期从事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洪锐明女士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12年,曾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并担任项目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质量控制复核人曾浩先生简介

  曾浩先生,自2001年加入德勤华永,长期从事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曾浩先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17年,曾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并担任项目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3.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吴迪女士简介

  吴迪女士,自2007年加入德勤华永,长期从事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吴迪女士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10年,曾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并担任项目经理和签字注册会计师,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五)诚信记录

  德勤华永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德勤华永有关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核查了德勤华永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相关资质证照、独立性声明、诚信记录等资料,并与签字注册会计师就有关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沟通,一致认可德勤华永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将《关于聘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德勤华永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拥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最近三年不存在受到监管部门处罚等不良诚信情况,公司续聘德勤华永能够满足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质量、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续聘德勤华永符合《金融企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要求。我们同意将聘任德勤华永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已按规定对德勤华永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情况等方面进行调查,德勤华永在相关方面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公司续聘德勤华永能够满足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质量、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聘任德勤华永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2020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9票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德勤华永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三)独立董事签署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四)德勤华永营业执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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