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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24             证券简称:苏宁易购             公告编号:2020-024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0年3月24日(星期二)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2020年3月27日上午10:00时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张近东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全体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为持续增强公司短期现金的管理能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更好的财务收益,在充分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资本性开支需求,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考虑到零售企业货币资金阶段性波动较大的特点,投资理财额度不超过120亿元(含),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即任一时点公司对外投资理财的额度不超过120亿元(含)。

  公司独立董事就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026号《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及资金需求情况下,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90亿元(含)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含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通过购买期限灵活、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的商业银行及其以外的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理财产品。本次理财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年内有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投资事项是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出的,且募集资金理财计划的制定是紧密结合公司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考虑的,不会对公司募投项目进展以及公司日常经营产生影响,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而且公司通过合理的现金管理方式,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同时购买的投资理财产品具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特点,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也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了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027号《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一)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0年度与苏宁控股集团、苏宁置业集团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张近东先生、孙为民先生、任峻先生予以回避表决。

  基于公司业务发展需求,2020年公司与关联方在商品采购与销售、物流服务以及市场推广服务等方面开展业务合作,具体内容如下:

  1、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1)公司及子公司向苏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宁控股集团”)下属子公司江苏通视铭泰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通视铭泰”)等公司采购PPTV电视等智能硬件产品,预计2020年公司及子公司采购商品规模不超过100,000万元(含税)。

  (2)公司及子公司向苏宁控股集团下属体育、视频公司采购体育会员、视频会员产品,预计2020年公司及子公司采购会员产品规模不超过11,500万元(含税)。

  (3)公司及子公司向苏宁控股集团下属体育用品公司采购体育用品,预计2020年公司及子公司采购商品规模不超过10,000万元(含税)。

  2、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1)公司及子公司向苏宁控股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销售商品,预计2020年公司及子公司销售商品规模不超过25,000万元(含税)。

  (2)公司及子公司向苏宁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以下简称“苏宁置业集团”)销售商品,预计2020年公司及子公司销售商品规模不超过50,000万元(含税)。

  3、向关联人提供服务

  (1)公司及子公司为江苏通视铭泰基于自身渠道销售的商品提供商品仓储、干线调拨、售后维修等服务,预计2020年公司及子公司取得服务收入不超过15,000万元(含税)。

  (2)公司及子公司为苏宁控股集团下属视频、体育公司所属的PP体育、PP视频等提供广告投放、广告代理等市场推广服务,预计2020年公司及子公司取得服务收入不超过40,000万元(含税)。

  (3)公司及子公司为苏宁控股集团下属各地影城公司提供物业租赁服务用于苏宁影城开设,预计2020年公司及子公司取得租赁及物业服务收入不超过3,500万元(含税)。

  4、接受关联人提供的服务

  (1)苏宁控股集团通过下属PP视频等资源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广告投放服务,预计2020年公司及子公司发生的市场推广服务费用规模不超过1,000万元(含税)。

  (2)苏宁控股集团通过下属PP体育等资源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广告投放服务,预计2020年公司及子公司发生的市场推广服务费用规模不超过30,000万元(含税)。

  (3)苏宁置业集团通过下属江苏苏宁足球俱乐部,苏宁控股集团下属国际米兰足球俱乐部为公司提供广告投放服务,预计2020年公司及子公司发生的市场推广服务费用规模不超过25,000万元(含税)。

  (4)苏宁控股集团下属江苏国米同意将“国米”品牌非独家授权公司子公司苏宁智能终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能终端”)在中国自行或委托供应商生产,并由智能终端在中国销售国米系列产品,智能终端向江苏国米支付全案代理费,预计公司子公司在合同期限内发生的代理费规模不超过800万元(含税)。

  (5)苏宁置业集团为公司子公司自建店及配套物业提供代理招商和运营服务,预计2020年公司子公司发生的代理服务费规模不超过3,000万元(含税)。

  (6)苏宁置业集团为公司子公司自建店、物流基地等提供建筑工程设计服务,预计2020年公司子公司发生的建筑工程设计服务费规模不超过8,200万元(含税)。

  (7)苏宁控股集团为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投资、融资等项目提供财务顾问服务,预计2020年公司及子公司发生的财务顾问费规模不超过3,000万元(含税)。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0年度与阿里巴巴集团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杨光先生、徐宏先生予以回避表决。

  基于公司业务发展需求,2020年公司与关联方在商品采购、物流服务以及市场推广服务等方面开展业务合作,具体内容如下:

  1、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1)公司及子公司以经销模式与Alibaba Group Holding Limited及其下属子公司(以下简称“阿里巴巴集团”)合作,向其下属子公司采购天猫精灵、天猫魔盒等商品,预计2020年公司及子公司采购商品规模不超过12,000万元(含税)。

  2、向关联人提供服务

  (1)公司子公司为阿里巴巴集团菜鸟网络提供仓储、仓库运营管理、物流配送等服务,预计2020年公司子公司取得服务收入规模不超过65,000万元(含税)。

  (2)公司及子公司在阿里巴巴集团运营的天猫商城参加专场活动,公司及子公司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获得阿里巴巴集团推广服务支持,预计2020年公司及子公司取得推广服务收入不超过10,000万元(含税)。

  3、接受关联人提供的服务

  (1)阿里巴巴集团为公司天猫商城苏宁易购旗舰店提供信息服务、市场推广等服务,预计2020年公司及子公司发生的相关服务费用规模不超过160,000万元(含税)。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内容进行了事前审阅,并发表了独立认同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028号《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特此公告。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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