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16 证券简称:淳中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3月27日,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为本公司进行会计报表审计以及内部控制审计等提供服务,聘期一年。审计费用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19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16名、注册会计师2266名、从业人员总数9325名,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2019年,立信新增注册会计师414人,减少注册会计师387人。
3、业务规模
立信2018年度业务收入37.22亿元,2018 年度立信共为 569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收费总额为7.06亿元,2018年12月31日净资产1.58亿元。2018年度立信为近1万家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有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所审计上市公司主要分布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多个行业,资产均值为 156.43 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止2018年底,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1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立信2017年受到行政处罚1次,2018年3次,2019年0次;2017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3次,2018年5次,2019年9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从业经历:
姓名:徐继凯
其中: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年限:20年
(2)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姓名:张立元
(3)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业经历:
姓名:张金华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内未曾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三)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2019 年度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公司 2019 年度审计费用为9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60万元,与上年同期持平,内控审计费用为30万元),定价原则未发生变化。公司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决定 2020 年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证券业务许可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要求,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为本公司进行会计报表审计以及内部控制审计等提供服务,聘期一年。审计费用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三、备查文件
1.《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3.《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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