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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十届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10   股票简称:神马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0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0年3月23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20年3月27日在公司北一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6人,独立董事董超先生、赵静女士、赵海鹏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公司5名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临时公告:临2020-008)。

  本项议案事前已获得公司独立董事董超先生、赵静女士、赵海鹏先生的认可,并对本项议案表示一致同意。在审议本项议案时,关联董事马源先生、巩国顺先生、张电子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临时公告:临2020-009)。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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