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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修订说明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51          证券简称:飞乐音响          编号:临2020-03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于2020年3月4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关于对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的审核意见函》(上证公函【2020】0216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问询函》的相关要求,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有关问题进行了积极认真的核查、分析和研究,并逐项予以落实和回复,同时按照《问询函》的要求对重组预案进行了部分补充、修改和完善。重组预案补充和修改的主要内容如下:

  1、在“重大风险提示”之“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中补充披露了“(六)标的资产尚未解除质押的风险”。

  2、在“第四章 标的资产基本情况”之“一、北京申安100%股权”中补充披露了“(七)公司出售北京申安的主要考虑,本次重组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

  3、在“第四章 标的资产基本情况”之“一、北京申安100%股权”中补充披露了“(八)公司出售北京申安的必要性,本次交易不存在利益输送或相关方通过本次重组逃避有关义务或责任的情形”。

  4、在“第四章 标的资产基本情况”之“一、北京申安100%股权”中补充披露了“(九)北京申安2019年营业收入大幅下滑的原因,2019年经营性现金流明显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2019年第四季度大幅亏损的主要原因”。

  5、在“第四章 标的资产基本情况”之“一、北京申安100%股权”中补充披露了“(十)公司以债权对北京申安增资的合理性,本次以债权对北京申安进行增资并挂牌出售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6、在“第四章 标的资产基本情况”之“一、北京申安100%股权”中补充披露了“(十一)北京申安对上市公司债务的具体情况、形成原因、形成时间和账龄等情况以及相关债务清偿的时间、利率等约定情况”。

  7、在“第六章 本次交易合规性分析”之“一、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相关规定的说明”中补充披露了“(四)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8、在“第八章 风险因素”之“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中补充披露了“(六)标的资产尚未解除质押的风险”。

  修订后的《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修订稿)》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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