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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54          股票简称:泰和新材          公告编号:2020-027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3月27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蓓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于2020年3月16日以专人送达和电子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通过以下决议:

  1、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该报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2020年3月31日的巨潮资讯网。

  2、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关于审核2019年年度报告的议案,对2019年年度报告发表以下审核意见: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真实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关于审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对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以下审核意见: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我们同意该报告。

  特此公告。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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