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11 证券简称:铂科新材 公告编号:2020-02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好的收益,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铂科新材”)于2020年2月20日及3月9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拟增加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最高额度调整为: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400万元,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年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2月21日和3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近期,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部分到期理财产品进行了赎回,同时购买了新的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近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新的理财产品基本情况
二、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上述受托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在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的投资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从而导致其实际收益未能达到预期水平。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的投资品种;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负责对所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核实;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经营活动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金额分别为5,060万元和27,500万元(含本次新增),未超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范围和投资期限。
六、备查文件
1、《中国民生银行结构性存款合同》;
2、《中国民生银行结构性存款合同》;
3、《兴业银行结构性存款协议》;
4、《宁波银行申购回执》;
5、《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认购委托书》
6、《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认购委托书》
7、《招商银行结构性存款交易确认申请表》
8、《招商银行结构性存款交易确认申请表》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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