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38       证券简称:奥普光电       公告编号:2020-01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0年3月30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半数以上董事推举董事孙守红先生主持会议。会议于2020年3月19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进行了通知。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孙守红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同步。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推选以下人员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同步。

  战略委员会委员:崔铁军先生、孙守红先生、尹秋岩先生,其中崔铁军先生担任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委员:马飞先生、李耀彬先生、尹秋岩先生,其中马飞先生担任召集人。

  提名委员会委员:尹秋岩先生、韩诚山先生、崔铁军先生,其中尹秋岩先生担任召集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马飞先生、黎大兵先生、崔铁军先生,其中马飞先生担任召集人。

  以上各委员会的成员均为公司董事会董事,其中马飞先生、尹秋岩先生、崔铁军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鉴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聘任高劲松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同步。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聘任张艳辉女士、冯长有先生、张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同步。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聘任高劲松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本届董事会同步。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高劲松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431-86176789

  传真号码:0431-86176788

  电子邮箱:zhoujianup@163.com

  (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聘任徐爱民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同步。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七)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聘任周健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本届董事会同步。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周健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431-86176789

  传真号码:0431-86176788

  电子邮箱:zhoujianup@163.com

  (八)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聘任张箭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同步。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就第3、4、5、6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登载于2020年3月31日巨潮资讯网的《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30日

  附件:

  高劲松,男,1968年生,民盟,博士学位,研究员,博士生导师。1989年毕业于浙江大学,获理学学士学位;1989年至1993年在长春光机所研究生部学习并获得理学硕士学位;1993年至1999年在长春光机所第九研究室任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1999年至2002年在长春光机所技术光学室任副主任,期间2002年晋升为研究员;2002年至2008年任长春光机所光学技术研究中心副主任,并于2005年在职获得理学博士学位;2008年至2017年任长春光机所光学技术研究中心主任、中科院光学系统先进制造技术重点实验室常务副主任。2006年获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国防科技进步二等奖、吉林省青年科技奖等奖项6项,获吉林省拔尖创新人才等荣誉称号。2016年获批中国科学院特聘研究员,2016年至今任民盟吉林省常委,中国光学学会光学薄膜委员会委员,中国宇航学会光电技术专业委员会常务委员。2017年至今任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高劲松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高劲松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张艳辉,女,汉族。1966年生,硕士学位,研究员。1985年至1989年就读于东北林业大学获学士学位,1998年至2001年就读于长春光机所获硕士学位。1989至1992就职于高中压阀门厂;1992年起就职于长春光机所,1992年至2002年任原长春光机所工厂工艺室工艺员;2003年至2004年任公司原综合车间副主任;2005年至2006年任公司工艺技术部经理;2007年至2010年任公司机二车间主任及工艺技术中心主任,2010年3月至2013年3月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张艳辉于2013年3月辞去公司职工监事职务。2013年3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张艳辉女士现持有公司股份54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冯长有,男,1963年生,工学学士,研究员。1981年9月至1985年7月在吉林工学院(现长春工业大学)机械工程系获工学学士学位,毕业分配到长春光机所工作。先后在第十七研究室、光电仪器部、光电传感室从事产品开发和结构设计工作。1999年4月至2005年12月任长春光机所光电传感室副主任;2005年12月至2015年5月任长春光机所科研二处副处长;2015年5月起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冯长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张强,男,汉族,1980年生。1999年就读于吉林大学电子工程系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2003年就读于吉林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物理电子学专业,并取得硕士学位。2006年6月进入中科院长春光机所工作;2010年起先后担任多个军工项目电总体负责人;2018年至今担任对抗部信息室主任。张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徐爱民,男,1970年生,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1994年毕业于长春税务学院计划统计系,2003年至2006年在吉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攻读经济学管理硕士学位;1994年至2003年先后任长春光机所财务处会计;长春光机所电子印刷工程技术中心财务负责人;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会计;2003年5月起任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2010年3月起任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2016年11月至今任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财务负责人兼财务部经理。徐爱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周健,女,1982年出生,汉族,硕士研究生。2001年就读于吉林农业大学获学士学位;2009年就读于长春理工大学获硕士学位。2006年5月至2007年3月任公司生产流程管理员;2007年3月至2014年3月任公司文秘、外事管理员;2014年3月至2015年5月任公司证券投资事务管理员;2015年5月至今任公司证券投资管理部(董秘办)经理。周健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周健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张箭,男,1971年8月生,大专学历,工程师。1993年7月分配到长春光机所实验工厂设备科工作。1998年12月至2002年12月就职于长春光机所实验工厂MIS组。2002年12月至2009年2月在奥普光电信息中心任副组长、主管设计师。2009年2月就职于奥普光电人力部任人力部副经理。2010年3月至2013年2月就职于奥普光电信息中心任信息中心主任、设计员。2013年2月至今就职于奥普光电审计部,任部门经理。张箭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