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中利集团 公告编号:2020-02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利集团”或“公司”)2020年3月27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于2020年3月30日以通讯的方式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会议于2020年3月30日如期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出席会议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王柏兴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鉴于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350MW光伏电站项目”已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对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结项,同时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详见2020年3月31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披露内容。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详见2020年3月31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披露内容。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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