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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证券代码:002859              证券简称:洁美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将本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349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57万股,其中老股发售数量229万股,新股发行数量为2,328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9.82元,共计募集资金69,420.96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4,210.59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65,210.37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3月2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610.37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3,600.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76号)。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年产15亿米电子元器件封装塑料载带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和“电子元器件封装材料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尚在实施中,“年产20,000万平方米电子元器件转移胶带生产线建设项目(一期)”、“年产6万吨片式电子元器件封装薄型纸质载带生产项目(一期)”、“补充营运资金项目”和“偿还银行借款”已根据首发招股说明书承诺使用完毕。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变更的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存在差异的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的情况。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的情况说明

  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执行,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本公司根据项目建设的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投项目,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2017年4月1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76,046,035.13元。其中“年产20,000万平方米电子元器件转移胶带生产线建设项目”和“年产6万吨片式电子元器件封装薄型纸质载带生产项目”在公司募集资金以增资的形式转入相应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四方监管协议后实施了置换;上述募集资金置换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7〕2648号),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置换完毕。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5亿米电子元器件封装塑料载带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和“电子元器件封装材料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尚在实施中。“年产20,000万平方米电子元器件转移胶带生产线建设项目(一期)”和“年产6万吨片式电子元器件封装薄型纸质载带生产项目(一期)”已完工。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 公司募集资金项目中“电子元器件封装材料技术研发中心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投资建设研发中心项目将有利于公司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创建一流的电子元器件封装相关材料,尤其是薄型载盖带、膜类产品的研发基地,进一步促进我国电子元件封装材料的制造成本降低和提升综合竞争力。因该项目的效益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无法单独核算。

  2. 公司募集资金项目中“补充营运资金项目”和“偿还银行借款”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因该项目的效益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无法单独核算。

  七、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

  八、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一)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2017年4月1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及2017年5月2日召开的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额度不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即购买安全性高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上述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截至2017年12月29日,公司已将用于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及收益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 公司2017年8月1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及2017年9月4日召开的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及时归还前次用于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使用期限为自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的12个月内。截至2018年8月15日,公司已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6,000万元人民币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 公司2018年8月2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及2018年9月5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及时归还前次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使用期限为自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的12个月内。截至2019年8月19日,公司已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6,000万元人民币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3. 公司2019年8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及2019年9月16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及时归还前次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使用期限为自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的12个月内。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5,000万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余额合计为6,686.30万元(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以及购买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235.37万元,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10.51%),其中5,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募集资金未使用完毕主要系公司“年产15亿米电子元器件封装塑料载带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和“电子元器件封装材料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尚在实施中,剩余资金仍将继续按原承诺用途使用。

  九、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的情况。

  十、其他差异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各年度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内容不存在差异。

  十一、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事项

  公司于2017年11月2日召开了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募投项目之一“年产20,000万平方米电子元器件转移胶带生产线建设项目(一期)”原定的实施主体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浙江洁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洁美光电”)。因公司吸收合并洁美光电,因此“年产20,000万平方米电子元器件转移胶带生产线建设项目(一期)”的实施主体变更为本公司,募投项目的投资金额、建设内容、项目选址、项目实施计划等均保持不变。

  2019年1月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考虑募投项目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到研发中心场地受限及关键环节黑色PC材料造粒生产线安装调试后进行了多次配方验证及持续改进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公司拟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即:“电子元器件封装材料技术研发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0年12月31日;“年产15亿米电子元器件封装塑料载带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19年12月31日。

  2019年12月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长建设期的议案》。考虑受到2019年电子信息行业去库存及电子信息产品处于4G向5G换代过渡期等因素影响,公司计划进一步调整产品结构,公司拟将“年产15亿米电子元器件封装塑料载带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0年12月31日。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31日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承诺效益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投资项目完全达产后年新增利润总额填列,由于公司无法对投资项目的利润总额进行单独核算,故最近三年实际效益以投资项目产生的毛利进行填列。

  注2:由于2018年受下游陶瓷电容(MLCC)产品缺货、涨价等因素影响,客户更换原材料动力不足和2019年上半年受客户消化库存及整体行业处于更新迭代期的影响,客户的稼动率下调,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司MLCC用转移胶带产品的销售放量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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