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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66        证券简称:瑞泰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系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经验和专业能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在担任2019年度审计机构期间,立信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各项工作。为保持审计工作连续性和稳定性,根据中国证监会和《公司章程》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规定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和风险委员会建议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公司董事会拟续聘立信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期限一年,为公司进行2020年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审计费用将根据2020年度审计工作的业务量及市场水平确定。公司根据立信的实际工作量向其支付2019年度财务审计费用81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5万元。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19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16名、注册会计师2266名、从业人员总数9325名,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2019年,立信新增注册会计师414人,减少注册会计师387人。

  3、业务规模

  立信2018年度业务收入37.22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3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7.06亿元。2018年度立信为近1万家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包括为569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具有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止2018年底,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1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立信2017年受到行政处罚1次,2018年3次,2019年0次;2017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3次,2018年5次,2019年9次。

  (二)项目组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从业经历:

  王娜,中国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05年起专职就职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一直专注于上市公司、大型中央企业的年报审计及上市重组等专项审计业务。具有证券服务从业经验,2013年加入立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马小婕,中国注册会计师,项目经理。2015年起专职就职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一直专注于上市公司、中央企业的年报审计及上市重组等专项审计业务。具有证券服务从业经验,2015年加入立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业经历:

  孟庆祥,中国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01年起专职就职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一直专注于上市公司、中央企业的年报审计及上市重组等专项审计业务。具有证券服务从业经验,2012年加入立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于2020年3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和风险委员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和风险委员会已对立信进行了审查,认为立信在2019年度审计工作期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够及时、准确的完成审计工作。立信为公司出具的2019年年度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时,立信具备承担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工作情况的审计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内控审计的需要。立信2019年较好地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保护了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含财务报告审计和内控审计),期限一年。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真审议了公司提交的《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核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立信”)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且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在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开展财务报表和各项专项审计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较好地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 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同意推荐并继续聘任立信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为公司开展2020年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立信”)在2019年度审计工作期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够及时、准确的完成审计工作。立信为公司出具的2019年年度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时,立信具备承担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工作情况的审计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内控审计的需要。

  同意续聘立信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含财务报告审计和内控审计),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3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报备文件

  1、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3、独立董事签署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4、拟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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