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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66        证券简称:瑞泰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3月20日通过电子邮件发出,于2020年3月3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形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在北京市朝阳区管庄东里1号院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主楼四层会议室召开,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包括赵选民先生、张劲松先生、孙祥云先生。

  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曾大凡先生主持,经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具体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中的“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章节。

  2、独立董事潘东晖、张劲松、赵选民向董事会提交了《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述职报告全文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二、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财务报告》全文。

  四、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019年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19年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政策。

  2、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五、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0-003)刊登于本公告同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1、全文详见本公告同日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七、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2020年度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报告》。

  八、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1、同意2020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39.69亿元:其中公司总部38.30亿元,湘潭分公司1.39亿元。期限均为一年。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

  2、授权公司董事长与相关银行签订授信合同,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

  九、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为下属公司银行借款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该事项详细内容请见本公告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公告编号:2020-006)。

  2、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十、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华东瑞泰为其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详细内容请见本公告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公告编号:2020-006)。

  2、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十一、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管人员2019年绩效考核与2020年经营目标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十二、会议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长薪酬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曾大凡已回避表决。

  1、同意向董事长发放2019年度综合奖励61万元。

  2、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十三、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签订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补充协议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曾大凡、姚燕、王益民、马振珠已回避表决。

  1、详细内容请见本公告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0-007)。

  2、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十四、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详细内容请见本公告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8)。

  2、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十五、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舆情及新媒体管理办法>的议案》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舆情及新媒体管理办法》全文刊登于本公告日同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六、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详细内容请见本公告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9)。

  2、修订后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文刊登于本公告日同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七、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全文刊登于本公告日同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八、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办法>部分条款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办法》全文刊登于本公告日同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九、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推荐,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第六届董事会提名潘东晖先生、张劲松先生、赵选民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交所审核无异议后,与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刊登于本公告日同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十、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推荐,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第六届董事会提名王益民先生、曾大凡先生、马振珠先生、佟立金先生、孙祥云先生、邹琼慧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二十一、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公司第七届独立董事的津贴方案为:每位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津贴9.6万元/年(税前),每月发放8000元(税前)。

  2、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二十二、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股东大会通知内容详见本公告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10)。

  特此公告。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31日

  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独立董事候选人

  1、潘东晖,男,中国国籍,1957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副秘书长、结构调整与发展部主任。兼任中国非金属矿工业协会会长。

  曾任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科技工作部主任、科技教育委员会主任,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办公室(外事司)副主任(副司长),中国硅酸盐学会常务副秘书长、副理事长,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粉体技术分会理事长等职务。

  潘东晖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0 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潘东晖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公司已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潘东晖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张劲松:男,1963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无机非金属材料专业硕士。

  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二级研究员、博士生导师,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沈阳材料科学国家研究中心副主任。

  张劲松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张劲松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公司已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张劲松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赵选民:男,1955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管理学博士,教授,中国会计学会会员、中国注册会计师。

  现任公司独立董事,西安石油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兼任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西安石油大佳润公司董事长,西安培华学院会计学院院长、陕西会计学会副会长。

  曾任西安石油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院长、陕西省石油学会经济专业委员会主任、辽河金马油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榆林康隆石油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

  赵选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赵选民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公司已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赵选民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王益民:男,1962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

  现任公司董事,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院长),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任中国硅酸盐学会常务理事。

  曾任中国硅酸盐学会自动化分会理事长,中国建材院水泥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工程师,中国建材研究院中岩建材技术开发总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高级工程师,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院长助理、副院长、党委副书记,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

  王益民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公司关联方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前述职务。王益民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王益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公司已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王益民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2、曾大凡:男,1964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工程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现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副院长)、党委委员。兼任中国建筑玻璃与工业玻璃协会副会长、中国日用玻璃协会副理事长、中国硅酸盐学会常务理事、中国耐火材料行业协会轮值会长、国际耐火材料学术会议联合组织执委会委员。

  曾任中国建材院水泥科学研究所工程师,耐火材料研究所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技术开发部主任、副所长、所长,中国建材院高技术陶瓷与耐火材料研究所所长,中国建材院院长助理,公司总经理等职务。

  曾大凡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担任前述职务。曾大凡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曾大凡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公司已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曾大凡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马振珠,男,1963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硕士研究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中央企业劳动模范。

  现任公司董事,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曾任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建材院测试技术研究所工程师、所办主任、副所长、所长、院长助理,国家建筑材料测试中心副主任、主任以及国家建材工业放射性与有害物质监督检测中心主任,国家建材工业耐火材料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主任,中国建筑材料检验认证中心常务副主任等职务。

  马振珠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公司关联方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前述职务。马振珠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马振珠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公司已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马振珠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佟立金先生,1970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高级工程师。

  现任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兼任中国建材企业管理协会副会长。

  曾任枣庄中联水泥有限公司总经理,鲁南中联水泥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建材中岩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党支部书记,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院长助理等职务。

  佟立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公司已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佟立金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孙祥云,男,1957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高级经济师。

  现任公司董事,莱州祥云防火隔热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党支部书记,莱州明发隔热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莱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耐火材料分会副理事长、中国硅酸盐学会耐火材料分会副理事长、莱州市工商联副主席。

  曾任莱州祥云防火隔热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莱州保安得防火板业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务。

  孙祥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公司已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孙祥云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邹琼慧:女,1983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高级工程师。

  现任公司董事兼董事会秘书。

  曾任中建材中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工董事、总经理助理兼综合管理部部长等职务。

  邹琼慧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公司已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邹琼慧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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