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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279        证券简称:景津环保       公告编号:2020-009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20年3月30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0年3月29日以专人送达方式提前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俊荣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张大伟、证券部部长刘文君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行政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与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签署项目投资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8)。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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