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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978         证券简称:深圳新星       公告编号:2020-003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3月28日在深圳市光明区高新产业园区新星公司红楼会议室以通讯会议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0年3月23日以邮件及电话的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谢志锐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参股公司江西省汇凯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系为满足其日常经营和发展过程中对资金的需求,此次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公司本次提供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本次公司向汇凯化工提供担保。本次交易构成关联担保,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2)。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3 月 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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