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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997        证券简称:继峰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7

  转债代码:110801        转债简称:继峰定01

  转债代码:110802        转债简称:继峰定0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后,公司规模及营业收入将明显增加,公司拟自2019年10月8日重大资产重组资产交割完成日起,对公司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进行调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无需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因此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告产生影响。

  一、概述

  2019年8月,公司披露了《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拟以发行可转换债券、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合计作价37.54亿元购买继烨投资100%股权,并通过继烨投资间接持有Grammer 84.23%股权。2019年10月8日,公司完成继烨投资股权过户及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Grammer纳入本公司并表范围。

  财务报表合并后,将对公司的营业收入及净利润产生较大影响,公司拟自2019年10月8日起,对公司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进行调整。

  公司于2020年3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同意对公司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进行调整。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估计变更具体情况

  变更前:

  应收账款——金额500万元以上(含)或占应收账款账面余额5%以上的款项;其他应收款——金额100万元以上(含)或占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5%以上的款项。

  变更后:

  应收账款——金额2,000万元以上(含);其他应收款——金额500万元以上(含)。

  三、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情况

  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因此,无需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告产生影响,对公司2019年度净利润影响金额为0.00元。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会计估计变更事项进行了调查和了解,并发表独立意见: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相关法律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公司监事会对《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发表审核意见: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继峰股份上述1项会计估计变更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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