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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997        证券简称:继峰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8

  转债代码:110801        转债简称:继峰定01

  转债代码:110802        转债简称:继峰定0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249,268,784.12元,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盈余公积金24,926,878.41元,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869,835,797.31元。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23,602,921股,以此计算预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04,720,584.20元(含税),占2019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的比例为68.77%。本次利润分配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0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项利润分配方案提交本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提议的2019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是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综合考虑股东利益及公司长远发展的基础上做出的,符合公司的客观情况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促进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

  基于此,我们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综合考虑了股东利益及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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