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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066                             公司简称:宇通客车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213,939,223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元(含税)。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是一家集客车产品研发、制造与销售为一体的大型制造业企业,主要产品可满足5米至18米不同长度的需求,拥有123个产品系列的完整产品链,主要用于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公交客运、团体通勤、校车、景区车、机场摆渡车、客车专用车等各个细分市场。

  公司的业务覆盖国内所有市县市场及全球主要的客车进口国家,以直销为主,经销为辅,以订单模式提供标准化及定制化的产品。经营业绩主要取决于行业需求增长情况、公司产品竞争力和自身的成本控制能力。

  近年来,公司正在从“制造型+销售产品”企业向“制造服务型+解决方案”进行转型。独创中国制造出口的“古巴模式”,成为中国汽车工业由产品输出走向技术输出的典范,批量销售至全球30多个国家和地区,形成覆盖欧洲、美洲、亚太、独联体、中东、非洲等六大区域的发展布局,引领中国客车工业昂首走向世界。

  客车行业属于弱周期行业,行业总量取决于居民出行总量和出行结构,在一定程度上也受国家政策的影响。在报告期内,受新能源产品提前消费、高铁及私家车等替代品的影响,国内行业大中型客车需求总量同比下降15.2%。在国内市场,公交需求已新能源化,受2015-2017年新能源公交的提前消费影响,2018-2019年公交需求出现了连续下滑。从发展趋势看,新能源化不可逆转,随着动力电池成本下降和续航里程增加,新能源客车逐渐进入公路客车领域,短期内主要用于短途客运和景区内摆渡等。出口方面,受环境保护政策和要求的驱动,海外新能源客车需求预计将呈现较快增长态势,凭借领先的产品技术和成熟的市场推广经验,中国新能源客车将在全球市场竞争中凸显优势。

  截至目前,公司大中型客车的产销量稳居行业第一,龙头地位稳固。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04.79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40亿元,产生经营活动现金流量53.40亿元。

  2、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1)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上四项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

  2)本公司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财政部2019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财政部2019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

  (2)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本期期初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列示如下:

  单位:元

  注1:

  于2019年1月1日,公司将账面价值590,424,248.00元的银行理财产品,从原金融工具准则下其他流动资产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根据流动性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于2019年1月1日,公司将账面价值8,023,769.87元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汇套取工具)重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于2019年1月1日,公司将账面价值1,489,151,842.10元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从原金融工具准则下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列报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因执行上述修订相应调整其他综合收益增加717,484.29元、调增递延所得税负债4,177,443.53元、调增盈余公积2,295,469.57元、调增未分配利润20,659,226.12元。

  2)执行新债务重组及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对本公司的影响

  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并根据准则的规定对于2019年1月1日至准则实施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和债务重组进行调整,对公司生产经营无影响。

  3、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共46户,具体包括: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较上期相比,增加1户,减少19户,其中:

  (1)本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2)本期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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