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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70           证券简称:锐明技术        公告编号:2020-015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0年3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通知于2020年3月20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由蒋明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暨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新增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增加实施主体是基于募投项目实施及实际运营的需要,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有利于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和当地的资源对接,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本次变更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新增实施主体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暨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变更内容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为符合特定条件的员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公司董监高及其关联人除外)提供首次购房的经济支持,可以通过缓解人才在高房价地区首次购房的经济压力,稳定人才队伍,促进公司建立和完善良好的激励和福利制度,有利于公司的稳健发展。该制度的制定和实施不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且《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对适用范围、申请条件、借款额度、借款期限、借款利率、还款计划、还款保障等均作出详细规定,使这一资助政策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

  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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