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7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于2020年4月27日(星期一)下午14:00在广州开发区南翔一路62号C座一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4月27日(星期一)下午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4月27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4月27日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4月27日9:15至2020年4月27日15:00期间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4月20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0年4月20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开发区南翔一路62号C座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以下提案:

  1、关于《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2019年度述职报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于2020年3月3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5、关于《2019年度报告》及《2019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6、关于《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7、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薪酬(津贴)的议案;

  10、关于公司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1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2、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3、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4、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15、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16、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提案4、11为特别决议提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上述相关提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保荐机构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0年3月31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上述提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本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直接登记,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建议采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电子邮件请发送至jitaihuagong@jointas.com,主题注明“股东大会”。传真或信件请于2020年4月24日下午17:00前送达公司,公司传真电话为020-85526634;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来信请寄:广州开发区南翔一路62号C座五楼董事会办公室,邮编:510000(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登记时间以信函、传真及电子邮件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

  2020年4月23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2020年4月24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

  3、登记地点: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会议登记手续;法人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现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

  5、其他事项:本次股东大会为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联系人:吴珈宜、王小昌

  电话:020-85532539

  传真:020-85526634

  电子邮箱:jitaihuagong@jointas.com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3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09”,投票简称为“集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的提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4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4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至15:00期间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的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

  注:股东根据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同意、反对、弃权或回避,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四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的无效。

  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件三:

  参会股东登记表

  ■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