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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A股代码:601390       A股简称:中国中铁      公告编号:临2020-022

  H股代码:00390       H股简称:中国中铁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送现金红利人民币0.169元(含税)。

  本次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年度现金分红占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7.5%,低于30%,主要原因是考虑到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经营模式,公司用于维持日常经营周转的资金需求量较大,需要积累适当的留存收益,解决发展过程中面临的资金问题。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49,906,924,530.36元,加上本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13,601,467,227.98元,扣除2019年度现金分红及永续债利息4,660,487,331.13元,扣除按照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360,146,722.80元后,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7,487,757,704.41元。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9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4,570,929,28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152,487,048.83元(含税),占当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7.5%。分配后,公司尚余未分配利润53,335,270,655.58元转入下一年度。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23,677,567千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57,487,757,704.41元,公司拟分配现金红利4,152,487,048.83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从外部宏观环境看,受疫情冲击,中国经济发展面临的内外部环境愈加复杂多变,经济有进一步下行的压力,基建市场增速逐渐放缓,行业竞争更趋激烈。

  从国内外基建市场看,企业仍处于大有可为的机遇期。一是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加快实施步伐。京津冀协同发展、长三角一体化、粤港澳大湾区、雄安新区、海南自贸区、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等发展规划相继落地,大量基建项目加速推进。二是基建补短板带来政策红利。国家加大逆周期调节力度,强化完善“六稳”举措,基建市场利好因素叠加呈现,高铁、城轨、棚改、旧改、物流网络建设、水利水电、生态环保、城市更新等领域商机无限、空间巨大。三是科技创新与产业升级注入改革动能。随着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新技术的蓬勃兴起以及新材料新工艺的广泛运用,催生孕育了一大批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四是对冲疫情影响政策提振发展信心。随着国家相关财税金融等逆向提振政策和各地稳增长措施的落地,建筑市场面临着恢复性、补偿性增长机遇。五是“一带一路”战略向纵深发展,为拓展海外市场提供重大机遇。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目前公司正处于快速发展和战略升级转型期,公司营业规模逐年扩大的同时,企业在深化改革、增强核心竞争力和提高发展质量上的道路上逐渐走实走深,特别是投资领域规模在逐年增加,加大了公司的资金压力。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19年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37.68%,基本每股收益同比增长32.31%,近年来公司盈利能力不断提高,利润逐年增长,每年利润均创历史最好水平。公司利润来源于公司经营规模的稳健增长和各类业务的良好运转,2020年,为顺利完成公司在手基础设施建设合同及当年预计新签合同,需要购置一定规模的施工设备,资本性开支需要较多资金;公司在手基础设施投资PPP项目规模大,2020年投资建设资金需求大;同时在建的房地产项目需要加大开发力度以便迅速回流资金。公司将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合理安排资金需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服务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为公司创造更大效益。

  (四)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公司所处的建筑行业属于充分竞争行业,市场竞争十分激烈,行业普遍毛利率较低,资产负债率较高,应收账款和存货金额较大,加上所属施工项目点多面广、单体体量大、生产周期长的行业特点,用于维持日常经营周转的资金需求量较大,不宜采取较高的现金股利分红政策。

  为抢抓市场机遇,持续深化公司战略,加大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力度,寻求新的效益增长点,在基础设施业务、海外业务等领域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需要积累适当的留存收益,解决发展过程中面临的资金问题。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2020年,公司一方面将牢牢抓住新的市场机遇,稳定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股权投资等资本性开支,满足生产发展需要;另一方面,不断巩固扩大企业在铁路、公路、城轨等传统优势市场份额,加大对增量市场投入,用好国家有关扶持政策,有力有效拓展企业在城市建设、环境治理、“新基建”、公共卫生服务基础设施、装配式建筑等新领域新市场的发展空间;最后,公司还将进一步加大深化改革的力度,主动适应投融资体制改革和市场形势,转变投资理念,加快从承包商向“投资商+建设商+运营商”的转变。总的基调是仍将在坚持基建板块传统核心业务基础上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努力推动相关多元化发展,全力以赴为公司和广大股东创造更多、更大的价值或回报。

  三、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3月3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考虑了企业所处的建筑行业特点、公司的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和资金需求等多方面因素,符合企业实际情况。

  2.公司2019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占当年合并利润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7.5%,较2018年度利润分配比例有所提高,且公司净利润每年保持增长,分配基数不断增大。2019年利润分配方案保持了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和中长期股东回报规划要求,既能使投资者获得合理的投资回报,又能兼顾公司的生产经营。

  因此,我们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合理的,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上述分配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0年3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认为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公司现行的利润分配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将该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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