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A股 600695 证券简称:A股 绿庭投资 编号:临2020-008
B股 900919 B股 绿庭B股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大股东关联企业上海绿庭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庭企业”)、上海四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季农业”)和上海绿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庭房产”)签署《委托管理终止协议》(以下简称“终止协议”),拟终止于2019年4月30日签署的《委托管理服务协议》。
本次终止委托管理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9年4月30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和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与控股股东关联企业绿庭企业、四季农业和绿庭房产签署《委托管理服务协议》,由公司或公司指定的子公司为绿庭企业、四季农业和绿庭房产所拥有的相关项目提供委托管理服务,固定管理费为855万元/年,其中绿庭企业应当支付的固定管理服务费为310万元/年、四季农业应当支付的固定管理服务费为47万元/年、绿庭房产应当支付的固定管理服务费为498万元/年。上述委托管理期限为《委托管理服务协议》签订之日起三年,即应于2022年4月30日协议到期。
此后,上市公司指定子公司上海绿庭盈乘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乘商管”)为绿庭企业提供相关服务,指定子公司上海晖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晖毓企管”)为四季农业和绿庭房产提供相关服务。
2020年3月27日,公司与绿庭企业、四季农业、绿庭房产签订终止协议,拟终止上述《委托管理服务协议》。
二、关联方介绍
绿庭企业、四季农业和绿庭房产均为公司大股东的关联企业,为公司控制人俞乃奋女士控制。其简要情况如下:
1、绿庭企业,成立于1998年3月10日,住所为上海市长宁区中山西路555号,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俞乃奋,注册资本6,89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叁级)、管理、开发、布置等。
2、四季农业,成立于2012年11月20日,住所为上海市松江区九亭镇九泾路325号1幢,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法定代表人顾勇,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为有机肥料、饲料(除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加工、销售。
3、绿庭房产,成立于1999年11月2日,住所为上海市松江区新城区冬梅路888号,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法定代表人俞乃奋,注册资本1,210.0万美元,经营范围包括在批租地块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等。
三、受托管理业务终止的主要原因
上市公司计划进一步梳理减少和控股股东的关联交易,提高自身业务拓展和管理能力,提升上市公司独立性;另外,在2020年初内外部环境的影响下,委托方拟进行战略调整,存在提升自身业务独立性的客观要求。因此,经各方友好协商,决定终止原委托管理服务协议。
四、终止本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终止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亦不会对公司的经营发展产生不良影响。后续,公司将提升自身业务拓展和业务管理能力,充分利用资本市场,提高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五、委托管理终止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终止
公司及绿庭企业、四季农业、绿庭房产一致同意,终止《委托管理服务协议》。 终止协议经双方盖章后成立,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委托管理服务协议》同时终止。
(二)费用结算
终止协议生效日,双方将对《委托管理服务协议》项下年初至终止协议生效日前的托管费用进行结算,并由委托方将管理服务费用一次性支付至盈乘商管及晖毓企管的指定账户。
(三)人员转移
鉴于盈乘商管和晖毓企管均为绿庭投资全资子公司,目前尚未实缴出资,主要业务除为委托方项目提供管理服务外,未开展其他业务。为便于托管资产日常管理事务及人员交接,双方同意,本次委托管理服务协议终止后,委托方将通过受让项目公司方式接收项目公司的员工。以终止协议生效日作为项目公司交割的基准日,并以盈乘商管和晖毓企管在交割基准日的净资产作为交易对价。同时,为便于人员转移,双方同意盈乘商管及晖毓企管依据相关规定并结合现有员工的工作年限计提劳动关系转移人员的经济补偿金。
(四)其他
因《委托管理服务协议》终止,与该等《委托管理服务协议》相关的所有文件一并终止。除终止协议上述安排之外,双方不再履行《委托管理服务协议》项下任何约定,任何一方均不再向对方就《委托管理服务协议》提出任何权利主张或要求。
六、该关联交易应履行的审议
(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受托管理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顾勇、林斌及盛旭春回避表决,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此议案。此议案亦经同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将本次关联交易提交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如下意见:董事会对该事项进行了全面审慎决定,公司终止本次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表决进行了回避,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终止受托管理,有利于上市公司提升独立性,减少关联交易。本次委托项目终止对上市公司无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亦不会对公司的经营发展产生不良影响。因此,我们同意本次终止受托管理。
(三)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委托管理终止协议》;
2、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决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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