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21              证券简称:华鑫股份             编号:临2020-013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所”) 成立于1985年9月,是在上海注册的中国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原名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事务所,事务所更名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众华所自1993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1630号5幢1088室。

  执业资质:众华所取得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证书编号:31000003),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证书序号:000357),并在美国PCAOB注册。

  众华所在北京、深圳、河南郑州、江苏南京、安徽合肥、广东广州、浙江杭州及浙江宁波、四川成都、云南昆明等地设立分所。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孙勇。

  合伙人:41人。

  2019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334人;总人数1,045人。

  2019年初注册会计师人数296人,新注册54人、转入25人、转出41人。

  目前有307名注册会计师可签字盖章证券类报告,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人数698人。

  3、业务规模

  2018年度业务收入:45,620.19万元。

  2018年净资产金额:3,048.62万元。

  2018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数:59家。

  2018年报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收入5,049.22万元。

  2018年度审计的上市公司主要行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房地产业等。

  2018年度审计的上市公司资产均值:60.97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金额:22,170,779.21元。

  购买的职业保险年累计赔偿限额:2亿元。

  相关职业保险能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1)众华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2)近三年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概况。

  ①刑事处罚:无。

  ②行政处罚:

  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37号。

  2019年5月27日,众华所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37号,主要内容为:在对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盈利预测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时未勤勉尽责、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审核时违反相关业务规则,故采取责令改正并罚款的行政处罚。

  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110号。

  2019年10月28日,众华所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110号,主要内容为:在对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时未勤勉尽责,未对审计证据的可靠性保持应有的怀疑,导致未能发现圣莱达的舞弊行为,故采取责令改正并罚款的行政处罚。

  上述行政处罚对事务所目前执业不构成影响。

  ③行政监管措施:

  Ⅰ中国证监会重庆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7】3号。

  Ⅱ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7】49号。

  Ⅲ中国证监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8】63 号。

  Ⅳ中国证监会甘肃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8】8号。

  Ⅴ中国证监会安徽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8】37号。

  Ⅵ中国证监会山东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11号。

  ④自律监管措施:无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陆士敏(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中国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业务超过25年,没有在其他单位任职;李倩(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逾15年,没有在其他单位任职,均具备相应执业胜任能力。

  根据众华所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李文祥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文祥,中国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25年,没有在其他单位任职,负责审计和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具备相应执业胜任能力。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陆士敏、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倩最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

  公司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并与众华所协商,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酬为124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报酬为25万元,合计149万元。

  公司2018年度向众华所支付的财务报表审计报酬为63.6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报酬为34.874万元,合计98.474万元。本期与上一期审计报酬变动的主要原因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原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期改由众华所审计。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2020年3月27日,公司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预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众华所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同意聘任众华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聘任审计机构事项向管理层了解了具体情况,并审核了众华所的相关资质等证明材料。我们认为众华所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此次聘任审计机构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我们同意将《公司关于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预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向公司董事会提议聘任众华所为公司2020年度的审计机构,负责公司的财务报表与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在提议聘任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核实,众华所具备担任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履职条件及能力,工作规范,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对公司的审计工作,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内部控制状况能做出独立、客观、公正的评价,并按时完成了公司2019年度的相关审计工作。因此,同意《公司关于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预案》,并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2020年3月2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预案》、《公司关于支付2019年度审计报酬的预案》。表决结果均为: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31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