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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138         证券简称:工业富联     公告编号:临2020-014号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2.人员信息

  ■

  注:以上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

  3.业务规模

  单位:人民币亿元

  ■

  4.投资者保护能力

  ■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普华永道中天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3年亦无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的记录。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就拟聘任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的2020年度审计机构,拟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津先生、拟质量控制复核人王笑先生、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高文俊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3年亦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三)审计收费

  2019年度普华永道中天审计费用(含内控审计)1,080万元,与上期费用持平。审计费用系以普华永道中天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为依据。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风险大小、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过程中的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普华永道中天进行了充分了解,认为其具备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格。在担任公司2019年年度审计机构期间,普华永道中天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以客观、公正的态度,切实地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表现出良好的执业操守和职业素质,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事务所和项目成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性的要求,近3年亦无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记录。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作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

  普华永道中天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经验和良好的职业素养。其在为公司提供服务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同意继续聘任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并将该议案提交给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普华永道中天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具有丰富的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公司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0年3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等情况确定2020年度审计费用。

  (五)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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