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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1138    证券简称:工业富联    公告编号:2020-018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2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5月28日   14点30 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南区科苑大道与学府路交汇处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44层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28日

  至2020年5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

  本次股东大会将听取《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汇报》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关于本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有关事项的情况,请参见本公司于2020年1月2日和2020年3月31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会决议公告。

  关于本公司监事会审议上述有关事项的情况,请参见本公司于2020年1月2日和2020年3月31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监事会决议公告。

  关于议案8,请参见本公司于2020年1月2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详细资料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8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Ambit Microsystems(Cayman)Ltd.、Rich Pacific Holdings Limited、Hampden Investments Limited、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 公司、Argyle Holdings Limited、Joy Even Holdings Limited、China Galaxy Enterprises Limited、鸿富锦精密电子(郑州)有限公司、富泰华工业(深圳)有限公司、Robot Holding Co., Ltd.、Star Vision Technology Limited 等关联股东。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现场会议的,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书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

  符合上述条件的本公司自然人股东出席现场会议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等股权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二)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需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三)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于2020年5月26日或之前将拟出席会议的书面回复(见附件2)送达本公司。本公司股东可通过专人、邮寄、传真方式将上述回复送达本公司。

  (四)现场会议登记时间为2020年5月28日13点30分至14点30分,14点30分以后将不再办理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登记。

  (五)现场会议登记地点为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南区科苑大道与学府路交汇处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44层。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东环二路二号富士康科技园C1栋二层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会务常设联系人:张宗信

  电话:0755-2812 9588 转 74266

  传真:0755-33855778

  电子邮箱:zqswb@fii-foxconn.com

  (二)本次会议人员的交通及食宿自理。

  特此公告。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31日

  附件1: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2: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回复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回复

  ■

  注:1.上述回复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上述回复在填妥及签署后,请于2020年5月26日或之前通过专人、邮寄、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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