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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证券代码: 601375    证券简称: 中原证券   公告编号:2020-019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3月30日,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19年第四季度的经营成果,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各项金融资产、存货和长期资产等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2019年第四季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人民币19,982.11万元,计提其他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122.66万元,合计人民币20,104.77万元,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以上为公司初步核算数据,未经审计,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金额为准。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19年第四季度合并报表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20,104.77万元,减少2019年第四季度利润总额人民币20,104.77万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准备

  1、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法,2019年第四季度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人民币4,049.21万元,主要是公司对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147.SZ,以下简称“新光圆成”,该股票已被实施ST)的股票质押业务计提减值准备人民币4,133.73万元,以及买入返售金融资产规模下降等原因转回减值准备人民币84.5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融入方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新光圆成股票为质押物,目前融资规模人民币20,000.00万元。因质押股票被司法冻结,履约保障比低于平仓线后未及时补足其他质押物构成违约。公司对债务人信用状况、还款能力、质押股权和其他司法冻结资产预估可回收金额后,预计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存在差额。经测算,2019年10-12月计提信用减值准备人民币4,133.73万元,累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人民币13,343.35万元。

  2、债权投资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法,2019年10-12月对债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合计人民币11,196.1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子公司中州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所投资私募票据本金港币13,965.32万元,因票据发行人未能按期偿还本金,构成实质性违约,公司对其质押股权和其他可追偿资产预估可收回价值后,预计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存在差额。经测算,2019年10-12月计提信用减值准备港币8,244.27万元(按2019年度平均汇率折合人民币7,259.29万元),累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港币8,379.19万元。

  子公司河南省中原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所投资的债权投资账面本金人民币24,438.81万元,因所投资的产品未能按期偿还本金,构成实质性违约,公司对可追偿资产预估可收回价值后,预计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存在差额。经测算,2019年10-12月计提信用减值准备人民币4,887.76万元,累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人民币4,887.76万元。

  其他项目共计转回减值准备人民币950.95万元,主要是债权投资规模下降等原因所致。

  3、贷款及委托贷款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法,2019年10-12月对贷款及委托贷款计提减值准备合计人民币4,078.27万元。主要项目如下:

  子公司河南省中原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两笔贷款余额共计人民币10,000.00万元,因出现逾期,已发生信用减值。结合其信用状况和经营情况,将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确认为减值损失,经测算,两笔业务2019年10-12月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3,767.96万元,累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6,841.08万元。

  4、其他金融资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法,2019年10-12月对融出资金、应收款项等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合计人民币658.53万元。

  (二)其他资产减值准备

  子公司豫新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大宗商品存货因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提取存货跌价准备。经测算,2019年10-12月计提跌价准备人民币122.66万元。

  四、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次减值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19年第四季度的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19年第四季度的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监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规定,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实际资产状况、财务状况。

  特此公告。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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