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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987          证券简称:康德莱         公告编号:2020-040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0年3月30日在上海市嘉定区高潮路658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会议文件于2020年3月20日以电子邮件或其他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王莉女士主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总股本441,609,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1.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66,241,35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0-032)。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以及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合法、合规。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33)。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该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重大固定资产投资的议案》;

  详情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重大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4)。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及预计公司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按照市场交易原则,公平、公开、公正、合理地确定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产生不良影响。同意该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及预计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5)。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可以健全公司的激励机制,完善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分配机制,使经营者和股东形成利益共同体,提高管理效率与水平,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详情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0-036)。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详情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核查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激励对象名单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所确定的激励对象相符。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引起重大误解之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文件中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为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及其他骨干员工,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所有激励对象均与公司或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详情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及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的要求,对公司原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并对部分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详情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7)。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能力及与公司过往的业务合作情况,考虑其在2019年度审计工作中,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8)。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上网公告附件

  (一)《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四、备查文件

  (一)《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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