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76 证券简称:新希望 公告编号:2020-39
债券代码:127015 债券简称:希望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财务报告审计单位的议案》,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财务报告审计单位。根据其工作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出具了《对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该报告已经2020年3月31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聘请其为公司2020年财务报告审计单位,聘期为一年,本事项将提交到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一、董事会认为: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认真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表现出较高的专业水平。董事会同意其负责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聘任期限为一年。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2020年3月19日,公司独立董事通过了解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出具的《对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发表了以下事前认可意见: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的2019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从会计专业角度维护公司与股东利益,其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鉴于该公司审慎认真的工作态度、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同时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将继续聘请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关于此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0年3月31日,公司独立董事在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通过跟踪、了解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度审计工作及审阅其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并发表以下独立董事意见: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的2019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从会计专业角度维护公司与股东利益,其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鉴于该公司审慎认真的工作态度、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同时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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