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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03              证券简称:新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20

  证券代码:136124              证券简称:16新奥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于2020年1月1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93042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17日披露的《新奥股份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01)。

  公司收到反馈意见后,立即组织各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所涉问题进行回复。同时鉴于本次重组申报资料中的财务数据已过有效期,公司及时安排相关中介机构进行加期审计工作,但预计无法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计工作并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反馈意见回复材料。公司已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并获得同意延期至2020年4月17日之前提交书面回复材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2月29日披露的《新奥股份关于延期回复<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06)。

  目前,审计机构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喜会计师”)已完成加期审计工作,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并根据中喜会计师出具的《United Faith Ventures Limited审计报告》(中喜审字【2020】第00179号)、《新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中喜审字[2020]第00271号)及《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备考审阅报告》(中喜专审字【2020】第00101号),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逐项进行了回复。公司将在规定的期限内将相关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

  公司本次重组尚须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审核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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