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15 证券简称:东方航空 编号:临2020-01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拟派发现金红利约人民币8.19亿元,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人民币(含税),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尽管新冠肺炎疫情对公司所在的航空运输业产生了较大的冲击,但为了让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分享公司2019年度经营成果,公司仍决定向广大股东派发现金红利;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用于保障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支持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按国内会计准则,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1.95亿元。公司2019年度拟向股东分配现金红利每股人民币0.05元(含税);按照公司2019年12月31日已发行总股本16,379,509,203股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约人民币8.19亿元;以人民币向A股股东支付,以等值港币向H股股东支付。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公司本次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含税)约为8.19亿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一)行业特点及发展现状
航空运输业的发展与宏观经济周期密切相关,宏观经济景气度直接影响经济活动的开展、居民可支配收入和进出口贸易额的增减,进而影响航空客货运需求。受宏观经济不景气影响,2019年全球民航业增速放缓,全球航空业旅客运输总周转量同比增长4.2%。中国民航业增速也有所放缓,全年旅客运输总周转量同比增长7.9%,仍高于全球平均水平。航空运输业是资本密集型行业,全球大部分航空公司的资产负债率都处于较高水平。
2020年初,新冠肺炎疫情的爆发给全球经济的运行带来了新的风险和挑战,加大了全球经济下行的压力,也给全球航空业的发展带来了严峻的挑战。多国出台旅行限制措施,旅客出行的需求和意愿大幅降低,全球航司纷纷大幅削减运力并采取一系列厉行节约成本的紧缩措施,以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冲击。截至本公告日,世界各地疫情的发展和演变在持续时间和严重程度上仍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或将放大和延迟对航空产业和差旅出行需求恢复的影响。
(二)公司自身情况及资金需求
2020年初以来,公司积极应对新冠疫情对民航业的冲击,及时暂停或调整了部分航班运行,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实施严格的成本管控措施,调整飞机引进进度、优化付款方式,压缩投资计划,加快融资步伐,确保经营现金流稳定。和行业内大部分航空公司一样,新冠疫情对本公司国内、国际业务的冲击和影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对公司全年运营和财务状况的整体影响目前尚无法准确预估。
结合新冠疫情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同时考虑到公司未来在飞机引进和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东航基地二期工程建设、成都新机场东航基地建设等方面资金需求,在向投资者合理分配部分现金红利的同时留存部分未分配利润,可以用于补充公司运营资金、偿还债务等以支持公司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及投资者的整体利益。
(三)留存收益有助于确保公司可持续发展
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补充日常运营资金及用于债务偿还,该部分资金的运用将有助于公司优化债务结构,保障公司经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确保运营现金流稳定,有利于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2次例会,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情况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股东回报、盈利状况及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等情况;董事会在审议此事项时,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做出的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客观情况;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和股东整体利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该议案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获得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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