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68 证券简称:新大正 公告编号:2020-01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994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向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7,910,667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6.76元,共计募集资金47,928.94万元,坐扣承销费及保荐费3,070.78万元(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为44,858.16万元,已由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26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网上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296.53万元及已预付承销及保荐费94.33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3,467.3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8-13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以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3,601.98万元,2019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3,047.69万元, 2019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9.17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6,649.67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9.17万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尚未转入公司一般账户的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为3,870.85万元,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为86.32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40,783.97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9日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6,649.67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人力资源及企业文化建设项目主要系费用投入,不直接产生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重庆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3月31 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重庆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注2]:该项目尚未投入,未产生经济效益;
[注3]:该项目前期主要系零星系统的改造,未产生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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