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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三七互娱网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55        证券简称:三七互娱      公告编号:2020-01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芜湖三七互娱网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不超过本金1亿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本议案属于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海外业务发展规模不断扩大,公司美元、港币等外币结算业务占比不断攀升,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较大影响。为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成本控制的不良影响,保持公司稳定的利润水平,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品种及币种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品种具体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互换、外汇期货、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涉及的币种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如美元、港币等。

  2、预计投入资金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不超过本金1亿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审批有效期间范围内公司可循环使用该额度。

  3、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4、进行套期保值的期间

  本次拟进行外汇套期保值的期间为自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公司在上述期限范围内可循环使用本金1亿美元额度。

  5、审批及授权情况

  根据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外汇套期保值单次或连续12个月合约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 30%(含 30%)的,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超出此范围的标准的,需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董事会审议批准范围之内,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授权金额范围内负责具体签订(或逐笔签订)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协议及文件。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但也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结售汇汇率报价可能偏离公司实际收付时的汇率,公司可能无法按照对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外汇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4、政策风险:期货市场的法律法规政策如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带来的风险。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操作原则、额度审批权限、流程管理、风险控制及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明确规定。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将遵循以锁定汇率风险目的进行套期保值的原则,主要为有效规避价格波动对公司的不良影响,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将会定期、不定期对实际交易合约签署及执行情况进行核查。

  4、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由公司进行统一管理、操作,以集团形式统筹管理外汇头寸,并进行相应的套期保值。未经公司同意,公司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不得操作该业务。

  五、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就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行为建立了健全的组织机构、业务操作流程、审批流程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规避和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有利于控制外汇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且投入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额度不超过本金1亿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公司在上述期限范围内可循环使用上述额度。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芜湖三七互娱网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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