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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证券代码:603606     证券简称:东方电缆     公告编号:2020-02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本公司将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以及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948号文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证券)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按市值申购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535万股(包括新股发行3,135万股,老股转让4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8.20元,新股发行共计募集资金25,707.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139.75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3,567.25万元,已由主承销商西部证券于2014年9月30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372.71万元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22,194.5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4〕212号)。

  2.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7〕1219号文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西部证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宁波东方集团有限公司、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金鹰基金-中信银行-华宝信托-华宝-中信1号单一资金信托”)、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金元顺安基金-中信银行-中诚信托-2017年中信银行组合投资单一资金信托”)和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泰达宏利-平安银行-华鑫信托-华鑫信托·专户投资7号单一资金信托”)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1,739,129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1.50元,募集资金总额71,000.00万元,坐扣保荐承销费1,540.57万元(不含税金额)后的募集资金为69,459.43万元,已由主承销商西部证券于2017年12月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342.15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69,117.2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510号)。

  (二) 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鉴于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建成投产,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公司2018年8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结余的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325.76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18年9月1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无余额,相关存放账户已销户完毕。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1、1-2。

  (二)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海洋能源互联用海洋缆系统项目”系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该项目计划于舟山实施,但因项目所在地政府正在进行港口规划调整,募投项目拟建码头审批暂时存在障碍。经公司2018年4月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暂缓实施该项目。该项目暂缓后,为尽快启动海缆生产基地的建设,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2018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该募投项目变更为“高端海洋能源装备系统应用示范项目”,并将原募投项目资金全部用于变更后项目。

  (三)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环保型光电复合海底电缆制造及海缆敷设工程技改项目”实际投资金额多于承诺投资金额系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所致。

  (四)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 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1.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4年12月24日,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以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14年12月30日,公司实际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6,000万元,2015年7月15日,公司实际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00万元,2015年12月4日公司将8,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6年1月29日,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以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16年2月3日、2016年2月22日、2016年3月11日和2016年4月13日,公司实际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分别为2,000万元、3,000万元、2,000万元和1,000万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7年12月29日,公司2017年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拟以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18年1-3月,公司实际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共30,000万元。公司已于规定期限内将该等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8年12月28日,公司2018年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以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19年1-3月,公司实际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共30,000万元。公司已于规定期限内将该等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9年12月27日,公司2019年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最大限度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以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2.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2014年12月24日,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一年内滚动使用。2015年1月4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金丰支行签订“本利丰·181天”人民币理财产品协议,以人民币3,000万元购买该人民币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已于2015年7月5日到期赎回。

  公司2017年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一年内滚动使用。2018年1月23日,公司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理财产品认购协议,以人民币10,000万元购买兴业证券兴融2018-1号固定收益凭证理财产品。公司与交通银行宁波高新区支行签订理财产品认购协议,以人民币5,000万元购买“蕴通财富·日增利”系列人民币理财产品。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已赎回全部理财产品。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 非公开发行股份购建高端海洋能源装备系统应用示范项目

  1.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建设完成,暂未产生效益。

  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中6,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实际分别于2017年和2018年补充流动资金5,001.86万元和1,000.00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累计补充流动资金6,001.86万元(其中1.86万元系募集资金存放于银行产生的利息收入),该等补充流动资金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中不存在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

  五、其他差异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各年度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内容不存在差异。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二0年四月一日

  附件1-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实际投资金额多于承诺投资金额系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投入募投项目所致。

  附件1-2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募投项目变更情况详见本报告二(二)之说明。

  [注2]:截至2019年12月31日,高端海洋能源装备系统应用示范项目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目前该项目正在逐步推进,因此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存在差异。

  附件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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