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06 证券简称:东方电缆 公告编号:2020-01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5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其2020年度审计报酬、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健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各项工作,为保持审计工作连续性,公司董事会拟续聘天健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二、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人员信息
3.业务规模
4.投资者保护能力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诚信记录如下: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诚信记录如下: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并结合被审计单位实际情况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的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费用为120万元人民币(包括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
2020年度审计费用预计为120万元人民币,与2019年度审计费用一致,未发生变化。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天健进行了审查,认为天健参与年审的人员均具备实施审计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执业证书,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在执业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此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1、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
2、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业务规模、执业质量和社会形象方面都取得了国内领先的地位,能够按照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未来业务和战略发展以及财务审计工作提供专业的服务。
3、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且有较高的行业知名度、丰富的执业经验和专业的服务能力,在以往的执业过程中作风严谨、公正执业且勤勉高效,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拟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审计内容包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聘期为一年,审计费用由公司管理层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天健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顺利完成公司2019年度审计工作,未发现该所及其工作人员有任何有损职业道德的行为,也未发现公司及公司工作人员有试图影响其独立审计的行为。公司聘任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0年3月3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5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本次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审计费用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5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二0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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