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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增加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06     证券简称:东方电缆     公告编号:2020-01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5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申请增加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为了满足生产、销售规模扩大和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拟申请增加银行综合授信额度。

  一、申请增加银行综合授信的必要性

  2019年4月8日,经公司2019年第四届董事会第2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总的授信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包含已授信部分),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目前鉴于以下三点考虑,有必要增加银行授信总额:(1)截止今年3月底公司已获取的银行授信总额度39.10亿元,公司实际已使用授信额已达30亿元;(2)2019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6.90亿元,同比2018年度增长22.03%,2020年度公司营业收入目标48.67亿元,若该目标实现,同比2019年度预计增长31.89%,流动资金需求量将明显增加。今年一季度公司已公告项目中标金额30.41亿元,其中海缆中标项目占比大幅增长,对应的保函开具需要占用大量银行授信额度;(3)公司高端海洋能源装备系统应用示范项目正加紧建设中,竣工验收后将需要一定的流动资金配套。

  综上所述,现有综合授信总额度40亿元已不能满足公司未来发展需求。

  二、综合授信具体方案

  鉴于上述原因,公司拟申请增加人民币15亿元的综合授信,即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包含已授信部分)。本次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授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非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授信期限以签署的授信协议为准。

  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况确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二0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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