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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及票据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06     证券简称:东方电缆     公告编号:2020-01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5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及票据质押的议案》,拟同意公司申请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的票据池额度,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票据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合作金融机构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票据管理服务。

  2.合作金融机构

  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金融机构为国有银行或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具体合作银行将根据公司与银行的合作关系、票据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3.有效期限

  上述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年。

  4.实施额度

  公司将申请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的票据池额度,该额度循环使用。

  5.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采用票据质押及保证金质押等方式。具体每笔担保形式及金额将根据公司经营需要按照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1、提高票据管理效率与规范性,降低票据管理成本与风险。

  2、有利于实现票据资源的统筹使用,解决购销活动中收付票据期限以及金额错配问题,减少货币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权益最大化。

  3、公司在对外结算上,可以最大程度地使用票据存量转化为对外支付手段,减少现金支付,降低财务成本,优化财务结构,提升公司的整体资产质量。

  三、票据池业务的风险评估及风险控制

  1、流动性风险

  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可能存在应收应付票据到期日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票据池专用保证金账户,这对公司资金可能会造成暂时性流动性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可采用以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尽量防范资金流动性风险的发生。

  2、担保风险

  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票据做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商业汇票用于对外支付款项,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逐步办理托收解付,若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追加保证金。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票据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并安排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障质押票据的额度充足,尽力防范追加保证金的风险发生。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在上述额度及业务期限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等法律文件,具体事项授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票据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3. 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票据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票据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审核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申请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的票据池额度,可以提升公司流动资产的流动性和效益性,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

  2、监事会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业务发展迅速,其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减少资金占用,提高资金利用率,且票据池业务属于低风险业务,公司已建立良好的风控措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开展票据池业务。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5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4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5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二0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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