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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558       证券简称:巨人网络      公告编号:2020-临01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减持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铼钸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的股份变动,未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铼钸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铼钸投资”)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19年9月11日至2020年4月1日,铼钸投资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累计减持63,886,05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558%。本次权益变动后,铼钸投资持有公司的股份为101,218,9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00%。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权益变动方式情况

  2.本次转让前后持股情况

  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铼钸投资于2015年12月11日作出股份限售承诺:铼钸投资2015年资产重组时所获公司股份自该股份登记至铼钸投资名下之日起至36个月届满之日及业绩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日前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2、铼钸投资于2016年2月15日作出业绩承诺:巨人网络2016年、2017年、2018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100,177.07万元、120,302.86万元和150,317.64万元,若巨人网络在业绩补偿承诺期间实际净利润数未达到当年度净利润承诺数的,则铼钸投资与其他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应共同向公司进行股份补偿,股份补偿不能满足各交易对方应当承担的补偿责任的,剩余部分由各交易对方以现金方式予以补足。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承诺均已履行完毕,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三、其他相关情况

  铼钸投资本次权益变动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合伙协议的规定。

  截至本公告之日,除本次权益变动外,铼钸投资在未来12个月内暂无增持或继续转让巨人网络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权益变动后90日内,铼钸投资仍需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中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的减持规定。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备查文件

  铼钸投资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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