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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929        证券简称:湖南盐业     公告编号:2020-01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理财受托方:能提供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

  理财金额: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

  理财投资类型: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

  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履行的审议程序: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湖南盐业”)于2020年4月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公司同意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滚动使用。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的目的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为了进一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得更高的回报。

  (二)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全部来源于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2018]318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5,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7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56,500,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67,745,283.02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88,754,716.98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年3月20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18]9136号)。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发募集资金运用计划,本次首发募集资金净额将投入以下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分别为湖南盐业、湖南省湘衡盐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湘衡盐化”)、湖南省湘澧盐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湘澧盐化”)和湖南雪天盐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天技术”)。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没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也没有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三)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1、委托理财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为能提供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且该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2、委托理财额度

  公司本次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12个月内滚动使用。

  3、授权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购买的理财产品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4、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财务总监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如有必要),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质押,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使用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者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在二个交易日内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授权购买的理财产品应是低风险、流动性较强的投资品种,现金管理应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障正常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

  2、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3、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为不超过20,000万元,占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期末货币资金的107.27%。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

  4、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认购的银行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理财取得的收益计入利润表的投资收益,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三、风险提示

  1、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所涉及的投资产品为金融机构发行的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收益情况由于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可能具有一定波动性。

  2、理财产品发行人提示了产品存在包括但不限于政策风险、市场风险、延迟兑付风险、流动性风险、再投资风险、募集失败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风险。

  四、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4月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专项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性,满足保本要求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继续使用暂时闲置的部分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了股东的利益,公司2019年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没有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湖南盐业拟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事项已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亦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湖南盐业通过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一定投资收益,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五、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或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特此公告。

  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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