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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507          证券简称:振江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执业资质:1992年首批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06年经PCAOB认可获得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2010年首批获得H股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2012年获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至今。

  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梁春

  目前合伙人数量:196

  截至 2019 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458人,较2018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净增加150人,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人数:699人;

  截至 2019 年末从业人员总数:6,119人

  3、业务规模

  2018年度业务收入:170,859.33万元

  2018年度净资产金额:15,058.45万元

  2018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情况:240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收费总额2.25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165)、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1)、批发和零售业(13)、房地产业(9)、建筑业(7);资产均值:100.63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2018年度年末数:543.72万元

  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万元

  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近三年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概况: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9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无刑事处罚记录。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孙广友,注册会计师,合伙人,1997年起从事审计业务,至今负责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

  质量控制复核人:王桥,注册会计师,合伙人,1997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专注于企业资产重组、上市公司及央企审计业务,曾负责多家上市公司、央企及其他公司年度审计工作。2018年开始专职负责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大审计项目的质量复核工作,审核经验丰富,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20年, 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本期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宋斌,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至今参与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近三年无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记录。

  三、审计收费

  2019年度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收取财务报告审计费用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20万元。该笔费用系按照该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风险大小、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2019年审计费用与上一期审计费用相同,无变化。

  四、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恪守职责,并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对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及财务状况较为熟悉,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健性,公司续聘大华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审计内容包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其中公司财务报告审计费用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20万元。

  2、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能够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履行职责。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于2020年4月2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4、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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