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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331               公司简称:宏达股份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其他事项段或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公司董事会对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如下:

  (一)董事会的意见

  1、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董事会认为,审计意见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该事项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根据我们的了解和理解,审计机构对该事项可能给公司带来的不确定性进行强调,发表的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并不构成对财务报表的任何保留,并不影响审计机构已发表的审计意见类型。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结果,2019年度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已划扣和公司已支付的利润返还款合计243,249,255.72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应付返还利润本金830,852,899.68元,返还利润本金公司已在2018年年度报告中计入损益。

  4、公司目前主营有色金属锌的冶炼、加工和销售,以及磷化工产品生产和销售。公司当前生产经营基本正常,相关银行账户能够正常使用,资金支付回笼流转正常,流动资金能够满足日常经营的基本需要。

  (二)公司关于消除该事项及其影响的措施

  公司于2020年1月19日向云南省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支付利润返还款3000万元。截至目前,公司尚需向金鼎锌业返还利润本金800,852,899.68元,返还利润本金公司已在2018年年度报告中计入损益。

  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尽快消除前述影响公司持续经营的不确定因素,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有色业方面,公司将积极针对供给端和销售端市场变化情况,严控成本,优化管理,强营销、抓落实,以经济效益为中心,加强原料供给合作,深挖潜能,以技术创新为依托,加大高附加值新产品的开发力度和产销规模。化工业方面,公司结合实际,通过优化工艺指标、进一步降低富余养分、人力资源优化、运用新技术新设备、严控费用开支等措施,真正把精细化管理落实到生产经营的各项工作中。强化冶化结合比较竞争优势,努力提升公司整体收入和利润水平。

  2、公司将继续加强与金融机构沟通,确保现有银行授信额度不变,贷款正常周转;多方面拓宽融资渠道,确保资金链安全,为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提供足够的资金支持。同时保持与供应商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合理调度资金;强化资金计划管理,做好资金预算平衡。

  3、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将继续加强与该诉讼案各方的沟通和协商,争取和保障公司的持续经营,实事求是的履行判决义务。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相关进展,根据该案的执行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9年度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发表如下意见:

  1、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9年度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客观、真实,符合公司的现状和实际情况。监事会同意董事会的说明及意见。

  2、监事会支持董事会和经营层为消除影响公司持续经营的不确定因素所采取的积极措施,将持续关注董事会和经营层相关工作的推进情况,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84,503,461.45元,其中母公司2019年实现净利润134,420,767.91元,截至2019年度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3,356,321,653.52元。

  鉴于截至2019年末公司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数,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预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包括有色金属锌的冶炼、加工和销售,以及磷化工产品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锌锭、锌合金以及磷酸盐系列产品、复合肥等。锌金属具有良好的压延性、耐磨性和抗腐性,广泛应用于汽车、建筑、船舶、轻工等行业;磷酸盐系列产品可作高效肥料施用,也可作为氮磷原料制造复合肥,广泛适用于各种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精制磷酸一铵还可作为干粉灭火剂原料。

  (二)经营模式:

  主要生产模式为以销定产,市场化采购锌精矿、磷矿等原辅材料,通过冶化结合构建锌冶炼→尾气→磷、硫→化工产品的循环经济产业链,生产锌锭、磷酸盐系列产品、复合肥等产品,锌合金产品使用自产锌片和对外采购锌锭、锌片相结合的方式生产,产品通过市场化方式对外直接销售。

  (三)报告期内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1、报告期,锌产品主要原料─锌精矿市场供应宽松,供大于求,锌精矿采购价格维持在较低价位,采购成本比上年同期降低,公司加强现场管控,优化生产工艺,降耗增效,产品毛利率较上年同期提高,同时公司紧跟市场需求,优化管理,调整产品结构,拓宽销售渠道,锌产品产销量较上年同期增加,公司主营有色金属锌冶炼业务盈利能力较上年同期有所提升。

  2、磷化工方面,公司紧跟市场需求,调整产品结构,加大技改力度,不断推出新产品,公司磷酸盐系列产品、复合肥产品取得了一定经济效益。

  3、公司持有四川信托22.1605%股权,根据四川信托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公司按权益法对四川信托确认2019年投资收益1.46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655万元。

  4、公司于2019年12月27日收到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拨付的失业保险稳岗补助2,174.83万元,上述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公司将其计入2019年度当期损益。

  (四)行业情况:

  1、有色金属锌行业

  2019年,全年锌价先扬后抑,总体延续了2018年以来的趋势。全球矿山从减产中逐渐恢复,锌精矿持续增产,原料市场供应宽松,2019年锌冶炼行业主要原料锌精矿采购价格维持在低位,国内电锌产量创近几年新高。锌产品的主要消费领域为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基建、工业机械等,主要用途为镀锌、锌合金、氧化锌、电池等,中国的锌消费占据全球锌消费的一半以上。2019年国内经济保持较高增速,与锌行业相关的除汽车产销出现下降外,其他行业如基建、房地产、电力投资、家电消费与2018年相比,都出现了一定的增速。

  公司是国内锌冶炼的重点企业之一,环保达标,技术成熟。公司 “慈山”、“G慈山”两个锌锭品牌已分别在上海期货交易所和伦敦金属交易所注册,可用于交易所锌标准合约的履约交割。公司现有电解锌生产能力10万吨/年,锌合金生产能力10万吨/年,2019年实际生产电解锌和锌合金81,135.77吨,公司从事锌锭、锌合金的生产销售等业务,利润受原料锌精矿采购价格影响较大,2019年国内锌精矿供应宽松,采购成本比上年同期降低,公司根据市场环境,适时提高锌冶炼产品产量,锌产品产销量较上年同期增加,公司主营有色金属锌冶炼业务盈利能力较上年同期有所提升。

  2、磷化工行业

  2019年整个磷化工行业产能基本稳定,受产能严重过剩的影响,55%粉状磷铵和磷酸二铵的价格下滑。高养分磷酸一铵的市场情况相对较好,价格稳中有升,且盈利能力较好,这给2019年市场相对比较低迷的磷化工行业大带来了希望。由于农产品价格的持续低迷,农业用肥需求放缓。在国家“2020年化肥使用量零增长”的背景下,随着安全环保压力不断增加和市场竞争的白热化,2019年复合肥行业去产能化加快,中小企业关停增多,行业集中度不断提高,行业龙头企业市场份额不断扩大,复肥行业市场竞争逐步进入到质量、品牌、资金、制造技术、服务等综合能力的竞争。

  公司目前的高养分磷铵的品牌、产品质量在行业中名列前茅,生产成本在行业中具有优势,颗粒一铵和粉状一铵是中国名牌产品,产品质量和公司信誉均获得客户认可。

  2019年,公司根据市场情况,适时扩大了盈利能力较好的高养分磷铵的产能,降低盈利能力较差的低养分磷铵的产能,复合肥销量创新高,水溶肥等差异化高附加值产品占比进一步加大,市场占有率和市场美誉度都得到了有效提升。2019年公司磷酸盐系列产品、复合肥产品取得了一定经济效益。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54,525.57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5.38%,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8,450.35万元。

  公司本部现有电解锌生产能力10万吨/年,2019年实际生产3.31万吨;锌合金生产能力10万吨/年,2019年实际生产4.80万吨。

  公司现有磷酸盐系列产品产能36万吨/年,2019年公司实际生产29.76万吨;复肥产能20万吨/年,2019年公司实际生产9.98万吨。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0年4月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原因

  (1)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财务报表,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

  (2)财政部于 2017 年陆续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通知》(财会〔2017〕7 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的通知》(财会〔2017〕8 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的通知》(财会〔2017〕9 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的通知》(财会〔2017〕14 号)(以上四项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修订后的新金融工具准则。

  (3)2019 年 5 月 9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 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8 号”),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施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4) 2019 年 5 月 16 日,财政部发布了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 16 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9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 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9 号”),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施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债务重组》。

  (5)2017 年 7 月 5 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 会[2017]22 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二)变更日期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三)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会〔2019〕6号、财会〔2019〕16号、财会〔2017〕7 号、财会〔2017〕8 号、财会〔2017〕9 号、财会〔2017〕14 号、财会[2019]8 号、财会[2019]9 号、财会[2017]22 号的有关规定。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五)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4月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决定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上述通知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财务报表,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2018年度财务报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如下:

  单位:元

  (二)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新金融工具准则改变了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方式,确定了三个计量类别: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公司考虑自身业务模式,以及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特征进行上述分类。权益类投资需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但非交易性权益类投资在初始确认时可选择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时的利得或损失不能回转到损益,但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且该选择不可撤销。

  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金融资产减值计量由“已发生损失模型”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适用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租赁应收款。

  1、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公司2019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

  2、2019年1月1日,公司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和按原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结果对比如下表:

  单位:元

  3、2019年1月1日,公司原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账面价值调整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新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账面价值的调节表如下:

  单位:元

  4、2019年1月1日,公司原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期末金额调整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新损失准备的调节表如下:

  单位:元

  (三)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的通知》(财会〔2019〕8 号)的要求,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

  (四)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 号)的要求,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

  (五)《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简称“新收入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新收入准则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执行新收入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本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将四川华宏国际经济技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宏国际公司)、香港宏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宏达公司)、四川宏达钼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达钼铜公司)、四川宏达金桥大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达金桥公司)、四川宏达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达工程技术公司)、四川绵竹川润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润化工公司)、成都江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南物业公司)、剑川益云有色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剑川益云公司)和兰坪益云有色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坪益云公司)等九家子公司纳入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六和七之说明。

  公司原控股子公司四川钒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已于2019年11月完成工商注销登记手续,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1月22日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四川钒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完成注销登记的公告》(临2019-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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