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31 证券简称:宏达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1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2020年度的经营计划和发展需要以及国家金融政策,结合公司投融资计划,经2020年4月1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含现有授信额度),用于办理中、短期贷款、开立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和保函等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与战略发展所需资金。授信期限以签署的授信协议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公司董事会提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兼总会计师帅巍先生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业务,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该事项有效期限为1年,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