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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可转债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860               股票简称:星帅尔              公告编号:2020-034

  债券代码:128094               债券简称:星帅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859号)核准,本公司于2020年1月16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8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共计募集资金28,000.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含税)477.00万元(承销及保荐费用共计530.00万元(含税),其中53.00万元已支付)后的募集资金为27,523.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月22日汇入本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募集资金监管账户(银行账户为71170122000223188)。

  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为人民币28,000.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会计师费、律师费、评级机构费、资产评估费及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合计(不含税)人民币700.94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299.0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中汇会验[2020]0107号《验证报告》。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以及《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计划,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止2020年1月22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2,5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公司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

  四、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履行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全体董事均同意实施使用2,500.00万元的募集资金置换公司截至2020年1月22日募投项目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2,500.00万元的募集资金置换公司截至2020年1月22募投项目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也未超过6个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事项。

  (四)会计师事务所专项鉴证报告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星帅尔管理层编制的《以可转债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星帅尔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安信证券认为: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2020年4月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并由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相关鉴证报告。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星帅尔本次以可转债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中汇会专[2020]0708);

  5、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可转债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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