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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中小河流综合治理工程PPP项目施工总承包框架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20-02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该协议是施工总承包框架协议,不可抗力因素及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协议的履行产生一定的影响。协议各方均不存在协议履行能力的风险。

  2.协议履行对公司2020年度的经营业绩将有一定的提升作用。

  3.公司承接该项目构成关联交易。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6月1日披露了“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中小河流综合治理工程PPP项目”的中标情况;经2019年6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2019年7月17日召开的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与其他联合体成员共同投资建设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中小河流综合治理工程PPP项目关联交易;并于2019年8月28日披露了该项目签订PPP合同及合作经营协议的情况。

  详见2019年6月1日、2019年6月26日、2019年7月18日及2019年8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中小河流综合治理工程PPP项目中标的公告》《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共同投资建设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中小河流综合治理工程PPP项目关联交易的公告》《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中小河流综合治理工程PPP项目合同及合作经营协议的公告》。

  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中小河流综合治理工程PPP项目施工总承包框架协议已签订,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协议签订概况

  2020年3月31日,公司与广东恒达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达建投”)在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签订《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中小河流综合治理工程PPP项目施工总承包框架协议》(合同编号:ZXHL-001),该PPP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河渠清淤疏浚、护岸整治、配套建设沿河生态绿化带及生态休闲功能区等四方面。工程承包范围为经批准的项目初步设计概算中的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及安装工程、施工临时工程等。

  (一)交易对手方:广东恒达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二)协议类型:施工总承包框架协议。

  (三)协议标的: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中小河流综合治理工程PPP项目。

  (四)合同金额:暂定合同价款146,441.72万元。

  (五)合同工期:三年。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基本情况

  1.发包人:广东恒达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杜思访。

  3.注册资本:39,266万元。

  4.经营范围:水利工程、市政工程及景观绿化工程项目投资,基础设施投资与建设等。

  5.住所: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彩塘镇金东村东洋新区三片。

  6.成立时间:2019年8月22日。

  (二)恒达建投为公司、广东恒广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广源”)、河南省豫北水利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以及潮州市潮安区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的项目公司。其中,公司持有恒达建投29.99%股权,恒广源持有恒达建设60%股权。恒广源为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水电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因此,恒达建设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三)2019年,公司未承接恒达建投的工程。

  (四)恒达建实力较强,投信用状况良好,履约能力有保证。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工程建设内容:该PPP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河渠清淤疏浚、护岸整治、配套建设沿河生态绿化带及生态休闲功能区等四方面。工程承包范围为经批准的项目初步设计概算中的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及安装工程、施工临时工程等。

  (二)合同金额:146,441.72万元(由于本项目初步设计概算尚未批复,本框架协议总价暂按已批复的《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中小河流综合治理工程PPP项目投资估算》中的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施工临时工程等费用之和计算。潮安区财政局批复项目初步设计概算后,双方根据批准的概算调整合同价款,及时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

  (三)结算方式:根据进度按月计量和支付。

  (四)合同工期:三年。

  (五)主要权利与义务:

  1.在施工总承包合同签订前,双方的权利义务按《PPP合同》《联合体协议书》及双方相关会议纪要、约定、协议等执行。框架协议具体内容及未尽事宜,在双方后续所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中明确。

  2.在施工总承包合同签订前,双方按框架协议约定执行;施工总承包合同签订后,按施工总承包合同约定执行;框架协议与施工总承包合同对同一事项约定不一致时,以施工总承包合同约定为准。

  (六)合同生效条件: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四、协议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施工能力强,技术先进、工程技术人员充足,具备履行协议的能力。

  (二)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中小河流综合治理工程PPP项目施工金额为146,441.72万元,占公司2018年度营业总收入的17.63%,协议履行将对公司2020年及未来两个会计年度的经营业绩有一定的提升作用。

  (三)协议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该协议而对恒达建投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该协议是施工总承包框架协议,不可抗力因素及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协议的履行产生一定的影响。协议各方均不存在协议履行能力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一)公司承接恒达建设的上述工程构成关联交易,公司于2020年2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0年3月31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次关联交易金额在该预计额度内。

  (二)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该合同的履行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备查文件:《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中小河流综合治理工程PPP项目施工总承包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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