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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71              证券简称:中超控股              公告编号:2020-04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二十四条第三款规定“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由董事长俞雷紧急召集,会议于2020年4月3日8: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8人,实际参加董事8人。其中独立董事李崇和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俞雷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出售子公司股份首轮公开征集受让方的议案》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出售子公司股份首轮公开征集受让方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向社会公开征集受让方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本次交易顺利进行,董事会拟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的相关事宜。

  同意:8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王强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公司控股股东江苏中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名王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一),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期满为止,自股东大会审核通过之日起生效。

  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2020年4月3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同意聘任霍振平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期满为止。霍振平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二。

  同意:8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2020年4月3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同意聘任潘志娟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期满为止。潘志娟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二。

  同意:8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2020年4月3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三日

  附件一:

  王强:男,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年3月生,本科学历。曾任远东电缆有限公司总裁秘书、团委书记、供应部经理,公司市场部经理、营销总部总经理、营销总监、总经济师。现任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止本公告日,王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王强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强先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监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附件二:

  霍振平: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年2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郑州电缆厂副总工程师兼科技处长,陕西银河远东电缆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宜兴市苏源电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长春热缩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郑州电缆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江苏中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事,江苏冲超电缆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远方电缆厂有限公司董事,科耐特输变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常州中超石墨烯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新疆中超新能源电力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南京中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宜兴三弦庆铃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董事,常州中超石墨烯电力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常州瑞丰特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截止本公告日,霍振平先生持有公司37.4959万股股份,霍振平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霍振平先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监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潘志娟:女,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8年8月生,本科学历,会计师。曾任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助理、财务部副经理、审计考核部副经理、审计考核部经理、财务副总监、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宜兴市中超苏原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监事,宜兴市三弦庆铃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监事,江苏中超盈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宜兴市中创工业地产置业有限公司监事,宜兴市中超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监事,南京中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无锡锡洲电磁线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科耐特电缆附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江苏远方电缆厂有限公司监事,无锡市明珠电缆有限公司董事,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江苏长峰电缆有限公司董事,无锡锡洲电磁线有限公司董事,无锡市恒汇电缆有限公司董事,常州中超石墨烯电力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现任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董事长助理,江苏中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江苏中超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宜兴市中超利永紫砂陶有限公司监事,上海中超航宇精铸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宜兴中超利永紫砂互联网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董事,江苏中超航宇精铸科技有限公司监事,中宜生态控股有限公司监事,江苏远方电缆厂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江苏长峰电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止本公告日,潘志娟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潘志娟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潘志娟女士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监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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