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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15         证券简称:茶花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的要求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

  财政部于2019年9月19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16号文”),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已执行新金融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或已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但未执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财会〔2019〕16号文的要求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财会〔2019〕16号文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1号)同时废止。

  2.会计准则修订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

  按照财会〔2019〕16号文的要求,公司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均执行财会〔2019〕16号文规定的合并财务报表格式。

  2.会计准则修订

  按照新收入准则的要求,公司作为境内上市企业,将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三)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采用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会〔2019〕16号文、新收入准则的有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已按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要求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进行调整,并编制2019年度中期合并财务报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1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7)。根据《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变更的主要内容,具体如下:

  1、合并利润表

  (1)“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改为“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2)“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改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2、母公司利润表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改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3、合并现金流量表

  (1)在“经营活动现金流出”项目中,删除“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行项目。

  (2)在“筹资活动现金流入”项目中,删除“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行项目。

  4、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1)在“筹资活动现金流入”项目中,删除“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行项目。

  (二)根据《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变更的主要内容,具体如下:

  1、修订后的新收入准则将现行的收入准则和建造合同准则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

  4、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作出了明确规定。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的要求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无需重溯前期可比数,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新收入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须调整。公司不重溯2019年末可比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相关财务数据。

  四、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2020年4月3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的规定进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公司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核查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的规定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公司监事会意见

  2020年4月3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监事会核查后,发表意见如下: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的规定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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