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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3569        股票简称:长久物流           编号:2020-028

  转债代码:113519        转债简称:长久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青年路支行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2.00亿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华夏银行慧盈人民币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0231110

  委托理财期限: 2020年4月3日-2020年5月6日

  履行的审议程序: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短期委托理财的议案》,此议案已经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利用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的闲置资金进行阶段性委托理财,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不超过一年。委托理财品种仅限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本次委托理财资金不得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及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长久物流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短期委托理财的公告》(2019-029号)。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财务收益。

  (二)资金来源

  本次理财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人民币2.00亿元。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购买标的为保本型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基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等因素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保本型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保本型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理财资金安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程序。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2020年4月2日,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青年路支行购买了2.00亿元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华夏银行慧盈人民币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0231110;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3)产品挂钩标的:上海期货交易所黄金企划价格AU2012;

  (4)产品风险评级:本产品为稳健型产品;

  (5)预期理财收益率:根据产品挂钩标的表现,预期年化收益率在1.54%至3.83%之间(详见“产品收益分析与计算”):①若观察期挂钩标的收盘价格均小于障碍价格,且结算价格大于或等于执行价格1,则预期年化收益率=3.83%;②若观察期挂钩标的收盘价格均小于障碍价格,且结算价格小于执行价格1,则预期年化收益率=3.73%;③若观察期任一交易日挂钩标的收盘价格大于或等于障碍价格,且结算价格大于或等于执行价格2,则预期年化收益率=3.73%;④若观察期任一交易日挂钩标的收盘价格大于或等于障碍价格,且结算价格小于执行价2,则预期年化收益率=1.54%;

  (6)认购日:2020年4月2日;

  (7)收益计算起始日:2020年4月3日;

  (8)到期日:2020年5月6日,产品正常到期;如产品因故提前终止的,则到期日以华夏银行通知为准;

  (9)认购金额:人民币2.00亿元;

  (10)资金来源:公司部分自有资金;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慧盈人民币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0231110:结构性存款是指商业银行吸收的嵌入金融衍生产品的存款,通过与利率、汇率、指数等的波动挂钩或者与某实体的信用情况挂钩,使存款人在承担一定风险的基础上获得相应的收益。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为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类型为保本浮动收益型,该产品风险等级低,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在购买的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公司财务部门将建立理财产品台账,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青年路支行保持密切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A股上市公司,股票代码是600015,成立于1992年,注册资本1,538,722.40万元。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52.35%,货币资金余额为101,256.68万元,本次委托理财支付的金额为2.00亿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19.75%。本次委托理财对公司经营不会造成重大影响。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将理财产品列示为“其他流动资产”。

  五、风险提示

  本次委托理财产品属于保障本金型的理财产品,但不排除该类投资收益受到市场剧烈波动、产品不成立、通货膨胀等风险的影响。

  六、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认真审议《关于使用资金进行短期委托理财的议案》,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资金进行短期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采取了严格的风险控制措施,有利于控制投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本次投资理财事项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的资金进行短期委托理财。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对此事项的同意意见,上述事项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主营业务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利用资金购买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八、备查文件

  1、《华夏银行慧盈人民币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0231110产品协议》及购买凭证;

  2、长久物流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长久物流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4、长久物流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长久物流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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